輪到李超了,李超充滿浩然正氣地大聲道:“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群眾陪審員,我作為受害人的訴訟代理人,頒發以下辯論定見。1、被告人構成擄掠罪,究竟清楚,證據充分。在法庭調查階段,對方辯白人一再宣稱性侵男性不算犯法,而拿走衣物屬於性侵男性的持續,同屬一個法律乾係。在此,我要特彆指出,對方辯白人的法律乾係分彆純屬弊端。本案很較著是存在兩個法律乾係。性侵男性是一個法律乾係,這裡因為法律冇有規定為犯法,我方也冇有提出控告。性侵男性以後,搶走受害人的合法財產nei衣服,這是第二個法律乾係。”
辯論環節到了,李超朗目中躍躍欲試的光芒一閃而過,心底暗自籌辦,在辯論環節麵劈麵完整擊垮薛東。
“本案中被告人對受害人的nei衣物,具有用心不法占有的目標,構成擄掠犯法。在視頻中,我們能夠清楚地看到他們痛苦抵擋、掙紮的場景。被告人對其他的37名男性是利用暴力手腕強行性侵併拍攝,傷害過後,使得受害人不敢抵擋,再搶走nei衣物這些受害人的財物加以保藏,完整構成擄掠罪。是以,我方以為第一組證據的證明內容不建立。”
薛東側著頭,一臉諷刺地看著李超,心底對勁想道,“你不是說李仁勇暴力實施擄掠嘛,現在被打臉了吧,人家底子是誌願的。”
“為此,按照本案的犯法究竟、犯法性子、情節和對於社會的風險程度,我方建議判處被告人極刑!”
“本案被告人屬於入戶擄掠、多次擄掠,有兩項法定減輕情節。且犯法伎倆極其卑劣,通過性侵達到擄掠目標,社會風險大,形成受害人王旭東差點他殺身亡,犯法結果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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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究竟完整合適該條規定,被告人在暴力性侵以後,受害人因為暴力受傷不敢抵擋,擔憂強拍的不雅視頻暴光精力受勒迫不能抵擋,被告人在如許的環境下劫取受害人的合法財產nei衣,第一個法律乾係中被告人對受害人實施暴力性侵形成的傷害為輕微傷,夠不上用心傷害罪的科罪標準,但第二個法律乾係中,擄掠犯法建立,應予懲辦。”
而被告人李仁勇那桀驁不馴的眼睛中第一次閃現慌亂,他終究感遭到了公理的強大力量,靈魂深處不由得害怕地顫栗。
“我方特彆指出,第二個法律乾係構成擄掠罪!按照《最高群眾法院關於審理擄掠、掠取刑事案件合用法律多少題目的定見》第八條規定,關於擄掠罪數的認定,行動人實施傷害、**等犯法行動,在被害人未落空知覺,操縱被害人不能抵擋、不敢抵擋的處境,臨時起意劫取彆人財物的,應以此前所實施的詳細犯法與擄掠罪實施數罪併罰……”
“對第二組證據,被告人慾停止民事補償,恰好證瞭然被告人也承認其暴力性侵以及無恥拍攝,給受害人形成了身材傷害和精力勒迫,畏於法律製裁,其想用民事補償手腕消弭控告。由此可見,被告人確切利用暴力、勒迫的體例搶走受害人王旭東等多人的nei衣物,合適擄掠罪犯法構成的四要件。受害人對峙以為被告人構成刑事犯法,不與其私了,要求依法以擄掠罪判處被告人極刑,公道合法,合適當刑標準,要求法庭支撐受害人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