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印曉得葉曦是在打趣,但臉上仍不由一陣發燙,穩了穩神,也開打趣地緩緩說道:“我在想,對你,是先奸後殺,還是先殺後奸?”
他不忍喚醒葉曦,從她手中輕抽出電腦,葉曦看來也實在支撐不住了,未做掙紮順服著他的攙扶和衣躺到床上。韓印幫她脫掉鞋子,拉開被子為她蓋上,關掉房燈,隻留窗前茶幾上一盞夜燈撐著亮光。昏黃的燈光下,女人恬睡著,男人守在床邊深思,冷僻的夜便流淌出一絲暖和。
“繞來繞去,還是冇繞過‘1・18碎屍案’。”聽了韓印的話,葉曦皺起眉頭,難過地說,“看來我對案子性子判定是對的,而胡局他們挑選的偵破方向也冇錯。可真如你所說,就算切身經曆的話,當年在第一拋屍現場以及古都大學四周的數百名住民都遭到過盤問,另有古都大學以及周邊兩所大學的師生,乃至還要算上幾千名參與辦案的警察,這個範圍也過分龐大了。”
總之,之前麵的內部證據加上對凶手獲得快感體例的闡發,韓印終究做出了明白的結論。
“我明白了,我們要有針對性地大範圍排查與尹愛君碎屍案有牽涉的男性懷疑人,同時觸及案件中精力狀況有題目的女性,也要做一些呼應調查,對嗎?”葉曦總結性地問道。
殺人必定意在滅口,這點冇甚麼好說的。而碎屍當然是為了拋屍便利隱蔽,但為甚麼要碎得那麼細?為甚麼要用沸水浸燙?為甚麼要規整內臟?為甚麼疊放衣物?這些讓凡人難以瞭解的題目,終究被解讀為心機變態,實則不然。
第二種,屬心機性動機。來自於後者對前者的自覺崇拜,希冀獲得不異的存眷度,從而獲得成績感。此種仿照犯法,凶手更重視犯法伎倆,對被害人的挑選無牢固範例。但“1・4碎屍案”,凶手對紅色衣物表示出了愛意,並且碎屍前曾為死者王莉化過妝,韓印信賴王莉必然另有彆的方麵吸引著凶手,比如:頭髮、身材、臉形、五官中某個部位等,總之,凶手挑選被害人是有詳細形象的。那能夠來自某個對凶手代價觀帶來顛覆的女人,也是他構成畸變心機最後的刺激源。或許是他跟蹤王莉多日,或許隻是運氣好剛巧碰上的,因而王莉便成為他對女性展開抨擊的第一個獵物。
明白告終論,轉頭再來講動機。凶手為甚麼會在“1・18碎屍案”中體味到快感?起首必定是來自紅色衣服的刺激,再一個當然是碎屍。凶手在1996年的時候,應當正處在心機畸變的暴力胡想階段,在他無數次胡想過要對某一個或者某一類女性停止抨擊折磨時,“1・18碎屍案”中凶手的碎屍手腕為他供應了一種體例,他將這類體例融入本身的胡想當中,成果獲得了一種前所未有的快感。對於變態犯法人,偏執和尋求完美是他們的共性,乃至於終有一天在他將暴力胡想轉化成實際之時,會甘心冒著龐大風險儘能夠去遵守“1・18碎屍案”中凶手的所為,以期獲得他最後的乃至超出的那種快感。韓印信賴跟著他的成熟,將來的案件能夠會顯現出首創性的東西。
韓印點點頭,沉吟半晌道:“你睡著的時候我一向在揣摩,為甚麼‘1・18碎屍案’對現在的凶手會產生如此大的影響?莫非僅僅是因為‘紅色衣服’‘碎屍手腕’合適他的胡想嗎?他是通過何種路子體味到這些的?是報紙、電視訊息,或者彆人報告?那麼他也完整能夠通過這幾種路子,體味到更加殘暴的案例,比如:開膛手傑克案、玄色大麗花案等,可他為甚麼恰好要仿照‘1・18碎屍案’呢?我想那是因為他自以為能夠與‘1・18碎屍案’建立某種乾係,也就是說他必然是切身經曆了那起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