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檔案_第9章 連環失蹤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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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過幾起,都是輕微的,懷疑人拘留幾天教誨教誨就放了,不過針對孩子的從冇呈現過。”所長答覆了韓印的題目,又衝著局長彌補說,“對了,另有個環境。第二個孩子失落後的第三天,孩子父母曾經接到過一個電話,打電話的人宣稱是他綁架了孩子,讓他們籌辦一萬塊錢,在當天傍晚放到孩子上學的黌舍門口的渣滓箱裡。我們獲得了這個資訊,在交贖金的地點安插了警力,但並冇有人來取錢。至於阿誰電話,我們查到是從火車站一個公用電話中打出的。”

最後一名失落的是個女孩,叫王虹,春秋16歲,就讀於西街中學二年級,於昨日下午4點放學後失落。據女孩父母說:他們伉儷在紅旗西街做買賣好多年了,租住在西販子場四周的棚戶區。他們先前一向把孩子寄養在故鄉的外婆家,直到年初外婆歸天賦把小孩接過來一起餬口。不過孩子本來長年餬口在偏僻鄉村,營養跟不上,以是長得特彆肥大,看上去比實際春秋要小兩三歲,並且初到多數會,思惟特彆純真,怕她學習跟不上,父母便讓她留了一年的級,以是現在還在讀初二。

局長也是老資格刑偵職員出身,貳內心很清楚,春秋由9歲跨度到16歲的兒童失落案件,毫不是慣常意義上的拐賣兒童那麼簡樸,很有能夠在紅旗街道埋冇著一名連環虐殺兒童的殺手。而現在間隔首起案件,跨度差未幾已經有一年的時候,前幾個孩子或許已慘遭不幸,目前最緊急的就是爭奪在最短的時候內將案子破獲,趕得及或許昨天下午失落的孩子另有活命的機遇。

這王成兩口兒如何能夠放心回家乾等著,他們早就傳聞紅旗街在不長時候內持續丟了好幾個孩子的事,擔憂女兒會和那些孩子一樣,就此莫明其妙地消逝了。又擔憂派出所不會再有進一步的搜尋行動,便在鄰居的幫忙下,連夜找到其他丟孩子的家長,發起幾家結合起來,到市當局讚揚公安局。因而第二天一大早,一行人來到當局辦公大樓正門口嚷著要見市長,保衛職員奉告他們有甚麼事情能夠到信訪辦去反應,但他們不肯,便硬要往裡闖,成果與保衛職員起了牴觸,恰好市長車隊顛末,市長下車體味了詳細環境,當即唆使秘書把電話掛到市公安局,責令市公安局方麵頓時接辦案件。孩子的事是大事,市長誇大不管手上有甚麼案子都要先放下,集合警力必然要把孩子找到。

“實在該做的我們都做了。”所長忍不住為派出所方麵辯白,“每次接到報案,所裡都會派出必然的警力幫手查詢,就拿明天的案子來講,固然不敷備案前提,所裡也出動了值班民警幫著找了大半夜。”

4號失落孩子,男孩,16歲,就讀於東街中學三年級,於2011年12月31日13點擺佈,在向家人說“我出去玩一會兒”後,就再也冇有回家。他隨母親在本地投奔親戚,居住在紅旗東街2路汽車起點站以南一家叫作“朋友”的網吧四周。

王成兩口兒跑到女兒就讀的黌舍,校內早已是人去樓空。衝值班職員探聽到女兒班主任的電話,打疇昔,成果班主任說看到孩子4點多鐘放學後一小我走了,還說他家孩子彷彿不太情願和同窗交換,老是一小我獨來獨往。

市裡把電話打到市局局長辦公室,局長在分局開會,是秘書接的電話,這便有了方纔秘書冒莽撞失闖進會場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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