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並冇有瞥見滾滾麥浪,也冇有瞥見大個兒的橘子。我們乘坐一艘渡輪到了曼哈頓島,走上大街。媽媽和我被行李壓得行動盤跚,雙胞胎吵著要我們抱,爸爸的兩隻胳膊下各夾著一隻手提箱,一隻手攥著輿圖,另一隻手則捏著皺巴巴的紙條,上麵寫著他母親龍飛鳳舞的草書:“馬克・弗蘭納裡,德蘭西街愛爾蘭玫瑰店”。迷路了幾次以後,爸爸乾脆把輿圖丟到了一旁,開端向街上的行人問路。他們多數冇答話就走開了,此中一個還往地上吐了口唾沫,臉上儘是討厭的神采。最後我們終究找到了阿誰處所,那是家愛爾蘭酒吧,跟戈爾韋郡後街冷巷裡最不下檯麵的酒吧一樣破。
我不曉得究竟是哪一點襯著了我的這段影象,是我現在的年紀呢,還是我當時的年紀?分開金瓦拉時,我七歲;梅茜哭個不斷的那天早晨,我九歲。那一晚完整竄改了我的餬口,乃至超越闊彆故鄉。八十二年疇昔了,她的哭號仍然在我耳邊繚繞。如果當時我留意查一查她哭號的啟事,而不是一心設法安撫她,那就好了。如果當時我真的留意查了她哭號的啟事,那該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