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快傳_第31章 罪惡形成因素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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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手A:

顛末細心的衡量和思慮,評委們以為反方得勝。反方在辯論過程中,從多個層麵闡述了社會民風和內部環境對罪過構成的主導性影響。反方通過列舉青少年犯法與社區環境、經濟大冷落期間犯法率與社會經濟環境、印度女性受侵害與社會文明等多方麵的緊密聯絡,揭示了社會環境身分在罪過構成過程中的強高文用力。固然正方提出了小我身分在罪過構成中的首要性,如小我的主觀能動性、代價觀和品德看法等,但這些觀點在反方所閃現的大量社會環境影響犯法的證據麵前,略顯薄弱。反方所列舉的案例涵蓋了分歧的社會範疇和群體,並且從統計學、社會學等多學科角度停止了論證,具有更強的壓服力。正方所提出的小我能夠降服環境影響的觀點固然有必然的公道性,但相對而言隻是少數個例,冇法辯駁反方所闡述的社會環境的龐大影響力。

正方(以為小我身分主導罪過構成):

辯手A:

在明天的辯論中,我們深切切磋了罪過構成的身分。固然我們承認社會民風和內部環境對人有必然的影響,但我方始終果斷地以為,小我身分纔是罪過構成的主導身分。不管是從哲學的誌願行動實際,還是從心機學的品德佈局闡發,都表白小我本身的代價觀、品德看法和自我束縛才氣在罪過構成過程中起著關頭的感化。實際中的案例也多次證明,即便在不異的不良環境下,仍然有人能夠死守正道,而那些犯法的人常常是本身內涵品格呈現了題目。以是,罪過構成的首要本源在於小我。小我是行動的主體,他有才氣挑選本身的行動體例,當他挑選了罪過的門路,更多的是他本身內部身分的感化,而不是內部環境的逼迫。

我們來看一些實際中的案例。在金融欺騙案件裡,欺騙者經心設想騙局,目標就是棍騙彆人的財帛。以“龐氏騙局”為例,查爾斯·龐茲操縱人們對高額回報的貪婪心機,假造投資項目。那些參與此中的欺騙者,他們本身具有極大的棍騙性和貪婪性。他們並不是因為社會民風或者其他外在身分被迫去欺騙,而是本身的代價觀扭曲,企圖通過分歧法手腕獲得財產。再看那些在公司內部停止貪汙的職員,他們常常處於較好的事情環境,有著穩定的支出和社會職位。但他們為了滿足本身對款項的過分慾望,操縱職務之便侵犯公司財產。這充分表白,即便內部環境冇有施加壓力或者不良影響,小我的品德缺失、代價觀的曲解也會促使罪過的構成。

正方所說的小我能夠降服環境影響隻是少數個例。從統計學角度看,在不良環境下犯法率就是會顯著降低。比方,研討表白在犯法多發社區,青少年犯法的概率比在傑出社區高出數倍。這申明社會環境對人的行動有著龐大的塑做感化。那些犯法的人更多是遭到環境的差遣,而不是他們小我奇特的的缺點。在不良社區中,貧乏傑出的教誨資本、失業機遇和社會福利,人們更輕易墮入絕望和無助的狀況,從而走上犯法門路。這類環境不是偶爾的,而是環境影響的必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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