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王令牌_第56章 烈女嚴蕊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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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太守唐與正,字仲友,少年高才,風騷文采。

宋時法律規定,官府有酒宴的話,都是召歌妓來承應,隻答應站在屋裡歌頌奉酒,不準私侍寢席(開房過夜是不可的)。

厥後我才明白,這是有理三十板,在理板三十的世道。

不過天子後宮都是刑求不竭,我們小老百姓還是敬而遠之。

嚴蕊固然被酷刑死去活來數次,但是現在仍然咬著牙說道:“身為賤伎,縱是與太守為好,猜想不會落得極刑,招認了,有何大害?但天下事,真則是真,假則是假,豈可自惜微軀,信口妄言,以汙土大夫!本日寧肯置我死地,要我誣人,決然不成的!”

撤除正月和萬壽節(十月)外,平常是不準穿紅和抹胭脂。阿誰宮裡的宮女誰要打扮得妖裡妖氣,說不定要挨竹板子。挨竹板子,疼是小事,丟人是大事。誰如果阿誰宮女不謹慎犯規了,賣力這個宮女的小主會命人傳慎行司的人來監刑,讓法律的寺人把衣服一扒,褲子全褪下來,一點情麵不留,露著白屁股(內廷的端方,捱打,是要肉直接捱到板子的,不準墊中衣),趴在後宮大屋迴廊的滴水屋簷下,一五一十地捱打,打死也不準出聲(跟寺人捱打分歧,寺人捱打不脫中衣,要大聲告饒,打一板,喊一聲主子不敢了......),後宮宮女都係八旗家屬挺大的大女人,最小的都十七八歲的,翹著大屁股被人如許抽打,臊也得臊死。

杖責時必須得脫下皇妃的皮袍子,剝去小襖子,脫掉棉褲子打屁股......這是能夠的,說皇妃被主子打屁股,還光著打,......即便是武則天覆仇,杖責王皇後、蕭淑妃時也不敢是露體的做法。何況係故事還不是正傳,係武則天彆史內容,這些內容還真有待證明。還經不起邏輯究竟的考慮。

後宮的慎刑司冇有這麼粗的廷杖,隻要毛竹板子。並且送去的都是有大錯的宮女和寺人。

而宮女平時處以的科罰倒是與宮外知識倒置,恰是以杖責為常事。在該書何榮兒《宮女談往錄》裡,“腳上鞋兒四寸羅,朱唇輕點一櫻多”明白的寫到,清宮的宮女是嚴格要求扮裝必須是樸實的,也就是素臉薄粉。塗點潤膚膏子能夠,要弄得大紅大紫不可。

汗青,不堪回顧......

寫書文娛大師能夠,但是不要反過來汙了你家祖墳。贏利能夠,有的錢卻賺不得。因為你的女人、女兒如許被人爬院牆弄了,你作何感觸?你會讓她看西廂記麼?

統統新皇的即位都意味著一群老臣的下野。

是不是有點搞錯?

我們能夠看看他們統治者內部又是如何的呢?

從秦王嬴政立郡縣軌製,和官吏軌製以來,曆代爭奪皇位,內部子嗣殛斃不竭。

朱晦庵的小我認識以為是仲友風騷,必定和這風騷女子有染。何況婦女柔脆,吃不得刑拷,非論有無,天然酷刑之下就得招承,便好參奏他罪名了。這藝伎不過是皮肉受點苦處就能放走。

這竟然隱含了掌嘴對後宮女人來講已經是最大熱誠,何況庭杖是指大臣,彆史雜記說號衣庭杖珍妃,還說袒而杖之——把皇妃褲子褪下來露著屁股打板子。這一說法和老宮女說的內容實有衝突。

之前說到蘇三捱打的時候,四十已經是酷刑難過,現在節女裸身受刑杖,咬著牙不招認也是一種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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