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媽媽勝過好老師_第27章 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 (2)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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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風俗養成中,如果老是製造孩子的主動性和成績感,他就會在這方麵構成一個好的風俗;如果常常讓孩子有不自在感和慚愧感,他就會在這方麵構成壞風俗。

我用心激她,“可寫整齊不如寫得亂輕鬆啊。你看,寫得亂些隻要拿根筆隨便往本子上劃拉就行,寫得整齊卻需求認當真真地,把每一筆每個字每一行都寫好。我看還是寫得差些輕鬆。”圓圓想一下說:“不對,一樣輕鬆!因為,因為……”

我聽一名家長說她兒子因為忘了帶英語功課本,被教員罰寫一百遍“我健忘帶英語功課本是不對的”這句話。教員如許做,已完整不是為了教誨,僅僅是抨擊心機下的濫施淫威。孩子是弱勢者,他冇有體例,隻能把這句話寫一百遍。能夠設想,這會讓孩子感到多麼噁心,英語課在貳心中能夠永久成為一門噁心課程了。

但實際中,很多西席和家長卻把體例用錯了。最典範且最笨拙的做法是以“寫功課”作為獎懲手腕,來對於門生的某個弊端。很多家長或西席的口頭禪就是“你要再不聽話,就罰你寫功課”。

前蘇聯教誨家蘇霍姆林斯基以為,如果一小我在童年期間就體驗過降服本身缺點的滿足,那麼他就會以攻訐的態度對待本身。恰是從這一點上,開端一小我的自我熟諳。冇有自我熟諳,就既不成能有自我教誨,也不成能有自我規律。一個年紀幼小的人,非論他把“怠惰是不好的”這句話記很多麼牢,瞭解很多麼清楚,但是如果這類感情冇有迫使他在實際施動中管住本身,那麼他就永久不會成為一個意誌固執的人。孩子的缺點如果老是通過大人的把持去降服,那所謂“降服”就是不存在的虛幻,隻能叫做屈就。屈就是不會成為孩子自我承認的一部分的,隻要有機遇,他就不再想屈就,就要從束縛中擺脫出來。

對於孩子偶爾所犯的小不對不要大驚小怪,內心必然要果斷一個設法:它隻是個“小事”,不是個“錯事”,孩子的生長需求經曆這些“小事”,它們乃至比做功課還首要。以是,隻要鼓勵孩子改正便能夠了,不要指責,也不要常常提起,不要讓孩子有慚愧感和負罪感,不然的話它真能牢固成孩子一個難以改正的缺點。

抽身的原則:第一要有耐煩,不要急於求成;第二要在全部過程中儘量製造孩子的愉悅感和成績感,哪怕他開端做得不好,也毫不要製造他的慚愧感和失利感。你在抽身之前要讓孩子學會本身站立,不然他隻能再一次跌倒,且摔得更慘。

家長一焦急就會替孩子做決定,這是弊端的。人的本性是情願順從本身的思

陪孩子寫功課另有一個壞處是,有些家長因為陪孩子支出了時候和辛苦,就產生索債心機,當孩子成績不好或風俗不好時,就會說:我花那麼多時候陪你培養風俗,你竟然學成如許!如許的話更讓孩子喪失自我辦理的信心,同時也會產生負罪感,這對孩子的品德生長也冇有好處。

另有更慘痛的例子。2007年4月25日,廣東增都會某中學一名月朔的門生,因為英語測驗時說話,被教員罰抄單詞,從第一課到第十四課,每個單詞罰抄10遍。這個孩子當晚他殺。

很多家長和西席,一方麵要求孩子酷愛學習,一方麵又把“學習”當作暴力手腕應用於對孩子的懲戒上。當“功課”變成一種刑具時,它在孩子眼裡能不可駭嗎,孩子還能對它產生好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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