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孩子寫功課,不是家長幫孩子停止學習舞弊;而是以理性對抗黌舍教誨中的一些弊端,以不得已的體例幫忙孩子獲得更多的自在時候,讓孩子餬口得更歡愉一些,並教給孩籽實事求是空中對學習。它是庇護孩子學習興趣的有效手腕之一。
孩子這時的情感已經非常衝突了。家長冇理睬孩子的情感,想他寫二十多遍,如何都該記著了。令家長想不到的是,過了一會兒再去查抄時,孩子還是寫不出來。他怒不成遏,感覺不成思議,一氣之下就要求孩子把這兩個單詞每個寫50遍,說不信你就記不住。
我說,一個單詞寫了幾十遍還是記不住,這實在和孩子笨不笨冇乾係,而是和他的情感有關。討厭感會把統統的影象通道都堵死。好多看起來聰明聰明的孩子,為甚麼一到學習上就笨拙得短長,啟事就在這裡。從大要上看,這些孩子確切對學習不消心,但孩子用不消心,不是平空來的。“用心”就像“用力”一樣,也需求一些發展根本,也要有一個生長和沉澱過程。即便是成年人,想對一個甚麼東西“用心”,前提也必須是不討厭、不架空這個東西。一小我如何能夠既討厭一個東西,又去對它“用心”呢?
圓圓上小學四年級時,有一天數學教員俄然在講堂上搞小測驗,要肄業生們默寫一條前兩天講過的定理。那條定理約莫有2、三十個字,教員並冇有提晨安插背誦,講堂上俄然測驗,又要求一字不能錯,隻要有一字與原文不符,就罰當晚把定理謄寫十遍。成果班裡的同窗全軍淹冇,每小我都或多或少有些錯,以是大師當天的數學功課,除了通例的一些內容外,還多了謄寫十遍定理這一項。
孩子最不喜好英語這門課,他就籌辦從英語上來幫忙孩子。他對孩子說,這些英語單詞不消按教員的要求寫十遍,凡你會寫的,隻寫一個,不會的,寫三個。如許孩子就把幾個不會的寫了三遍,其他的寫了一遍。孩子為此非常歡暢。
替孩子寫功課這件事,每次孩子寫甚麼,哪些剩下由我來寫,這事必然是由孩子本身來做決定,我從不代替圓圓停止判定。
人對某種風俗或通例的應戰,冇有公理感墊底是不成能的。
過了一會兒,他又來考孩子,想看看剛纔不會寫的,寫了三遍是不是記著了。成果,孩子還是有兩個不會。他有些活力,說方纔寫過如何這麼快就忘了呢,因而讓孩子把這兩個單詞每個寫10遍。孩子有些不歡暢,說你不是說隻寫三遍嘛,如何又變成10遍了。孩子拗不過家長,隻好氣乎乎地寫了10遍。
有個同窗發明班裡另一個同窗的語文生字本一行隻要8個字,而本身的是一行10個字,就回家抱怨說,人家的媽媽會買本兒,你如何買時候不看看每行有幾個字。她媽媽說我曉得啊,買的時候人家就問是要一行8個字的還是10個字的,我就買了10個字的,這不是為了讓你多寫兩個字記得牢嗎。
教誨全在細節中。替孩子寫功課這事,就是家長和孩子相處中千萬個細節中的一種,如果在細節措置上做不好,成果能夠會完整相反。細節措置程度,還是取決於家長的教誨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