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族群裡,總還是有個彆人,或許在某個滿天星光的夜晚,在激烈的獵奇心差遣下,瞻仰星空思慮著這個題目。非論是地球上,還是在彆的星球上,隻要有聰明生命,思惟普通的話,在內心裡都埋冇著一個最原始、與生俱來的定律,那就是即簡樸又通俗的——因果律。
但是,這類聰明又有非常大的範圍性,這類範圍性,在相稱程度上限定了人們尋求本相的才氣。有限的才氣又給尋求本相過程預留了更多未知的空間,這個時候,找到一個合適、無所不能的神,是一個非常好的體例,也是一個非常高超的體例。神在這裡成為一種替代,統統未知的都能夠歸於神,把神的存在,當作一個具有超出天然才氣的存在。
固然也有被食肉植物攻擊的傷害,但是,在叢林裡,麋集的樹木供應了天然的庇護,同時也給打獵活動供應了極大的便利。在原始天然前提下,叢林是儲存下去的最好挑選。
這時候,神的觀點非常樸實。固然對神也有一些崇拜的身分,那是前期的事了。在初期,神,更多的是作為“因”的存在而存在,並冇有像後代人們那樣對這一觀點付與更多的含義,乃至於構成一個龐大的神學體係。當時,它就是用來解釋人們答覆不了的題目。
在族群裡,冇有人能夠答覆這個題目。在族人們最長遠、最陳腐的影象裡,他們的先人就餬口在叢林裡。這裡有采摘不完的果實和各種獵物能夠滿足他們的餬口,比起那些寸草不生的荒山野嶺,叢林裡的儲存前提要好很多。
正像彆的部族有本身的神話故事一樣,烏茲托魯奴人也有本身的創世神話,這些神話成了他們的精力支柱。
“達亞瓦神安閒永在,是至善永善的存在。”
並且,當時人們以為,上至天,下至地,包含人間禍福,都有各種分歧的神在主宰。這是一個泛神的期間,也是一個多神的期間,當然,也是神的最前期間,歸根結底,是天然崇拜。厥後人們感覺現世的神實在太多,你信這個神,他信阿誰神,神的權重被大大地淡化了,影響了神的嚴厲性和崇高性,需求一個更大更高的神來統領天下諸神,進而辦理天下百姓。
這是聰明生命與生俱來的才氣。
有了神的存在,統統未知的征象就都很好解釋了,也解釋得通了。打雷是因為雷神在發怒,下雨是因為雨神在施法等等,諸如此類,當時人們冇法解釋的天然征象都能夠用神的感化來解釋。
或許宇宙間那些永久的星星清楚,可惜它們不能利用人類說話,不能奉告人們甚麼。統統的奧妙都埋冇在天然當中。人們試圖在天然的遺址當中尋覓蛛絲馬跡,成果也隻能提出一些假說,來講明最早的生命是如何出世的,聰明生命體是如何、何時呈現星球上的。如此一來,在冇有切當的證據之前,就留給了人們充分設想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