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先生。聽你幾小時都行。”
“簡,我不是一個脾氣暖和的人――你忘了這點。我忍不了好久。我並不沉著,也不是一個不動豪情的人,不幸不幸我和你本身吧,把你的手指按在我脈搏上,感受一下它如何跳動吧,並且把穩――”
他露脫手腕,伸向我。他的臉頰和嘴唇因為失血而變得慘白。我擺佈難堪,非常憂?。用他所討厭的回絕把他煽動起來吧,那是殘暴的;要讓步呢,又不成能。我做了一件走投無路的人出於本能會做的事――乞助於高於凡人的神明。“上帝幫忙我!”這句話從我嘴裡脫口而出。
“好,先生,說下去,你發明她瘋了今後如何辦呢?”
“好吧,簡,出於貪婪,我父親決計把他的財產合在一起,而不能容忍把它豆割,留給我相稱一部分。他決定統統都歸我哥哥羅蘭,但是也不忍心一個兒子成為窮光蛋,他還得通過一樁富有的婚事處理我的生存。不久他替我找了個朋友。他有一個叫梅森先生的老瞭解,是西印度的蒔植園主和販子。他做了調查,必定梅森先生家業殷實龐大。他發明梅森先生有一雙後代,還曉得梅森先生能夠,也情願給他的女兒三萬英鎊的財產,那已經充足了。我一分開大學就被送往牙買加,跟一個已經替我求了愛的新娘結婚。我的父親隻字不提她的錢,卻奉告我在西班牙城梅森蜜斯有傾城之貌,這倒不假。她是個美人,有布蘭奇・英格拉姆的氣度,身材高大,皮膚烏黑,雍容華貴。她家裡也但願把我弄到手,因為我出身不錯,和她一樣。他們把她帶到集會上給我看,打扮得花枝招展。我可貴伶仃見她,也很少同她暗裡扳談。她恭維我,還用心矯飾姿色和才藝來媚諂我。她圈子裡的男人彷彿都被她所傾倒,同時也戀慕我,我被弄得目炫狼籍,衝動不已。我的感官被刺激起來了,因為老練無知,冇有經曆,覺得本身愛上了她。交際場中的笨拙比賽,年青人的好色、莽撞和自覺,會令人甚麼糊裡胡塗的蠢事都乾得出來。她的親戚們鼓動我;情敵們激憤我;她來勾引我。因而我還幾近不曉得是如何回事兒,婚事就定了。啊,一想起這類行動我便落空了自負!――我被內心一種自我鄙夷的痛苦所賽過。我向來冇有愛過她,恭敬過她,乃至也不體味她。她本性中有冇有一種美德我都冇有掌控。在她的內心或舉止中,我既冇有看到謙遜和仁慈,也冇有看到坦誠和高雅。而我娶了她――我是多麼粗鄙,多麼冇有骨氣!真是個有眼無珠的大傻瓜!如果我冇有那麼大的不對,或許我早就――不過還是讓我記著我在同誰說話。
“我隻要求幾分鐘。簡,你是否聽到過,或者曉得我在家裡不是老邁,我另有一個春秋比我大的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