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_第7章 離婁上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孟子曰:“有不虞之譽,有責備之毀。”

事君無義,進退無禮,言則非先王之道者,猶遝遝也。故曰:非難於君謂之恭,陳善閉邪謂之敬,吾君不能謂之賊。”

樂正子從於子敖之齊。樂正子見孟子。孟子曰:“子亦來見我乎?”曰:“先生何為出此言也?”曰:“子來幾日矣?”曰:“昔者。”曰:“昔者,則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曰:“舍館不決。”曰:“子聞之也,舍館定,然後求見父老乎?”曰:“克有罪。”

以正不可,繼之以怒。繼之以怒,則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於正也。

孟子曰:“求也為季氏宰,無能改於其德,而賦粟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由此觀之,君不可仁政而富之,皆棄於孔子者也,況於為之強戰?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此所謂率地盤而食人肉,罪不容於死。故善戰者服上刑,連諸侯者次之,辟草萊、任地盤者次之。”

孟子曰:“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不以端方,不能成方員;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今有仁心仁聞而民不被其澤,不成法於後代者,不可先王之道也。故曰:徒善不敷覺得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詩》雲:‘不愆不忘,率由舊章。’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賢人既竭目力焉,繼之以端方繩尺,覺得方員平直,不成勝用也;既竭耳力焉,繼之以六律正五音,不成勝用也;既竭心機焉,繼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故曰:為高必因丘陵,為下必因川澤,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謂智乎?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惡於眾也。上無道揆也,下冇法守也,朝不通道,工不信度,君子犯義,小人犯刑,國之所存者幸也。故曰:城郭不完,兵甲未幾,非國之災也;郊野不辟,貨財不聚,非國之害也。上無禮,下無學,賊民興,喪無日矣。《詩》曰:‘天之方蹶,無然泄泄。’泄泄猶遝遝也。

則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則惡矣。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間不責善。責善則離,離則不祥莫大焉。”

孟子曰:“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天下無道,小役大,弱役強。斯二者,天也。順天者存,逆天者亡。齊景公曰:‘既不能令,又不受命,是絕物也。’涕出而女於吳。今也小國師大國而恥受命焉,是猶弟子而恥受命於先師也。如恥之,莫若師文王。師文王,大國五年,小國七年,必為政於天下矣。《詩》雲:‘商之孫子,其麗不億。上帝既命,侯於周服。侯服於周,天命靡常。殷士膚敏,祼將於京。’孔子曰:‘仁不成為眾也。夫國君好仁,天下無敵。’今也欲無敵於天下而不以仁,是猶執熱而不以濯也。《詩》雲:‘誰能執熱,逝不以濯?’”孟子曰:“不仁者可與言哉?安其危而利其菑,樂其以是亡者。不仁而可與言,則何亡國敗家之有?有孺子歌曰:‘滄浪之水清兮,能夠濯我纓;滄浪之水濁兮,能夠濯我足。’孔子曰:‘小子聽之!清斯濯纓,濁斯濯足矣。自取之也。’夫人必自侮,然先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先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先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成活。’此之謂也。”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