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江進入了考棚,衙衛在外頭把門鎖上,咣的一聲,鐵鎖放下,動員這鏈條嘩啦啦的響了一下,然後,衙衛就拖著大棒去了。
他在此中一張桌旁正襟端坐,將桌邊布袋裡的三張卷子彆離取出,一一看去。
這第三卷的題目看似龐大,但是很少有人曉得,它實在是有實在案例的,那差未幾已是七百年前的事了,幾近就是一樣的案子,引發了幾名大員的爭辯。而最後的定案,是律法的莊嚴必須保護,殺人者必須判正法刑,但是孝道也要保護,是以,在判正法刑後,再由帝王“法外開恩”,將他赦免,如此一來,律法獲得了保護,孝道得以倡導,民氣能夠對勁,而“雨露雷霆皆是君恩”,皇權也得以強化。
而如果冇有援引這個案例,即便是想出了一樣的、完美處理題目的體例,畢竟也是有所失分,隻因為,在大周王朝的斷案中,“有例可循”是一件非常首要的事。
考棚裡有兩張桌子,連床都冇有,要睡覺時,便將桌子一拚,睡在上麵。中間放著一些餬口必須品,也都是粗陋得不能再粗陋了。寧江對此,當然冇有甚麼抱怨,在重生前的那一世裡,甚麼苦冇有吃過?乃至連西嶺那種處所,他都硬生生的敖了過來。
六合設位而易行乎?此中道在六合,而法立乎無外,二儀四象,陰陽互根……
而一樣的,考場裡的衙衛,一旦開考就不能分開會場,要待滿這三天三夜,除了剛收場時把考生送出去和最後把考生放出去,不能以任何來由與考生隨便打仗。固然這類把考生當犯人的手腕的確是不近情麵,但從某種程度上,也的確是被過往那層出不窮的作弊手腕弄怕了。
能夠說,前半題美滿是送分,後半題纔是真正用來拉開差異。
攤開最後一份卷子,倒是一篇策問,題目以帝王之口氣,提到某個墨客為父報仇,親手誅殺仇敵然後自縛於官府前、眾鄉裡聯名為他討情的事例,以此案扣問,讓考生以被扣問的臣子自居,就這個案子向帝王闡述本身的觀點並停止斷案。
如果非要去糾結律法與情麵孰重孰輕的題目,那彆說三天,三百年也糾結不清,寧江信賴,起碼有半數以上的考生會栽在這個題目上。
第一張卷子,是以“登高抒懷”作詩一首,再以此詩停止延長,作賦一首。題目倒是比較空洞,隻是定下的韻腳非常的窄,幾近能夠說是“繡花針眼裡做文章”,這個考的就是純粹的詩詞功底了。
第二張卷子,是對易經中的“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竄改而能久成”停止講解,這個是屬於“經義”的部分,答案實在是定死的,考的是學子的四書五經的瀏覽範圍,不過因為易經根基上是讀書人必讀的課程,會做錯的人,那實在是平常不消功了。隻是,在講解經義後,緊跟著,便要考生以事例停止闡發,並且事例必須出自《左傳》。
科舉期間,吃喝拉撒全都在這裡,在某種程度上,實在跟下獄冇有太多的辨彆。
;
至於寧江,則是靠著他那由“金魄”而來的強大影象力,將大周律法以及各種冷門的冊本全都看了一遍,真正的做到了有備無患。他乃至連這個案例的詳細年代、以及所援引的條例都記得一清二楚,單是靠著這一點,就足以讓他的這篇策論在統統考生中脫穎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