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民主鼎新前,全西藏有世襲貴族197家,大貴族25家,此中最大的貴族有7、八家,每家占有幾十個莊園,幾萬克地盤,他們所具有的農奴超越舊西藏人丁的90%,而農奴由“差巴”,“堆窮”,“朗生”三等構成。
法國藏學家亞曆山大?達維?尼爾在她的《陳腐的西藏麵對重生的中國》中說:舊西藏,統統農夫都是畢生負債的農奴,他們身上另有著苛捐冗賦和沉重的徭役。
因為農奴職位低下的啟事,這使得一些農奴的頭蓋骨、腿骨、整張的人皮、完整的童屍成為某種活動場合的祭品或經加工做成男童皮小鼓、處女大腿骨號等作為祭奠用的法器。
人骨質料供應者必須是誌願的,不成行刺人而得。西藏有天葬的傳統,死屍被禿鷹吃光後,骨頭就用來製人骨法器。凡是天葬的人的身材都會被鷹全數吃掉,但是如果死者生前發過願,說但願本身的部分能夠被建形成法器,並且還合適標準的話,一部分骨頭就會被留下了。
在西藏,統統農夫都是畢生負債的農奴,在他們中間很難找到一個已經還清了債務的人。如許一來,統統農夫就自但是然地要遭到高利貸的剝削。他們不得不向處所上的豪強如宗本、某位領主的管家以及四周寺院的總管乞貸、借糧、借牲口,這都要償付很高的利錢,了償的起碼要比實際借到的高出一倍,如果是乞貸,每個月光利錢就是百分之十。莫非用來年的收成績能夠還狷介利貸者的債嗎?
“堆窮”意為小戶,主如果差巴破差後構成的。一個處於“堆窮”階層的孀婦,帶著一個孩子,每天靠拾牛糞度日,最大的慾望就是能找一間有頂的屋子睡一覺。
我觀光時身上穿的是藏袍,開口講的是藏語,是以他們很坦直地同我說話,毫無坦白地向我訴說著他們的痛苦與貧困,以及壓在他們身上的苛捐冗賦和沉重徭役。沉重的徭役還常常迫使他們在農忙時節分開郊野,這些無償的任務,實際與統統壓在藏族人頭上的其他重負並無辨彆。到處都在為官府施工,構築門路,製作房屋等等,五花八門。統統這些沉重的勞役都壓在不幸的村民身上,他們既無人為,也得不到飯食。而除了官府強迫分撥的事情外,農夫們還得無償地為那些手持差票的過往客人運送行李和貨色,還必須為他們及其侍從供應牲口,飼料和糧食。
這美滿是不成能的事。如果還不起債,還得要求借主們讓他們持續借下去,或者續借未還清的那一部分。因為遲延了償刻日,利錢早已進步不知多少倍,即便獲得脫期,獨一的糧食以及儲存下來的彆的食品,幾近向來也不敷百口吃到來年收成時節。在毫無體例的環境下,他們隻好再借,藉口糧,借種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