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是之時,招尊剛正賢能文學之士,或至公卿大夫。公孫弘以漢相,布被,食不重味,為天下先。然無益於俗,稍騖於功利矣。
自造白金五銖錢後五歲,赦吏民之坐盜鑄款項死者數十萬人。其不發覺相殺者,不成勝計。赦自出者百餘萬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略無慮皆鑄款項矣。犯者眾,吏不能儘誅取,於是遣博士褚大、徐偃平分曹循行郡國,舉兼併之徒守相為利者。而禦史大夫張湯方隆貴用事,減宣、杜周等為中丞,義縱、尹齊、王溫舒等用慘急刻深為九卿,而直指夏蘭之屬始出矣。
有司言三銖錢輕,易奸滑,乃更請諸郡國鑄五銖錢,周郭其下,令不成磨取鋊焉。
初,大農筦鹽鐵官布多,置水衡,欲以主鹽鐵;及楊可告緡錢,上林財物眾,乃令水衡主上林。上林既充滿,益廣。是時越欲與漢用船戰逐,乃大修昆明池,列觀環之。治樓船,高十餘丈,旗號加其上,甚壯。於是天子感之,乃作柏梁台,高數十丈。宮室之修,由這天麗。
始令吏得入穀補官,郎至六百石。
又造銀錫為白金。覺得天用莫如龍,地用莫如馬,人用莫如龜,故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兩,圜之,其文龍,名曰“白選”,直三千;二曰以重差小,方之,其文馬,直五百;三曰複小,撱之,其文龜,直三百。令縣官銷半兩錢,更鑄三銖錢,文如其重。盜鑄諸款項罪皆死,而吏民之盜鑄白金者不成勝數。
厥後二歲,赤側錢賤,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廢。於是悉禁郡國無鑄錢,專令上林三官鑄。錢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錢不得行,諸郡國所前鑄錢皆廢銷之,輸其銅三官。而民之鑄錢益少,計其費不能相稱,唯真工大奸乃盜為之。
式既在位,見郡國多不便縣官作鹽鐵,鐵器苦惡,賈貴,或彊令民賣買之。而船有算,商者少,物貴,乃因孔僅言船算事。上由是不悅卜式。
其來歲,大將軍、驃騎大反擊胡,得首虜囗囗囗萬級,犒賞五十萬金,漢軍馬死者十餘萬匹,轉漕車甲之費不與焉。是時財匱,兵士頗不得祿矣。
是歲也,張湯死而民不思。
齊相卜式上書曰:“臣聞主憂臣辱。南越反,臣願父子與齊習船者往死之。”天子下詔曰:“卜式雖躬耕牧,不覺得利,有餘輒助縣官之用。今天下不幸有急,而式奮願父子死之,雖未戰,可謂義形於內。賜爵關內侯,金六十斤,田十頃。”書記天下,天下莫應。列侯以百數,皆莫求參軍擊羌、越。至酎,少府省金,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餘人。乃拜式為禦史大夫。
其來歲,天子始巡郡國。東度河,河東守不料行至,不辨,他殺。行西逾隴,隴西守以行往卒,天子從官不得食,隴西守他殺。於是上北出蕭關,從數萬騎,獵新秦中,以勒邊兵而歸。新秦中或千裡無亭徼,於是誅北地太守以下,而令民得畜牧邊縣,官假馬母,三歲而歸,及息什一,以除告緡,用充仞新秦中。
天子既下緡錢令而尊卜式,百姓終莫分財佐縣官,於是告緡錢縱矣。
於是以東郭鹹陽、孔僅為大農丞,領鹽鐵事;桑弘羊以計算用事,侍中。鹹陽,齊之大煮鹽,孔僅,南陽大冶,皆致生累令媛,故鄭當時進言之。弘羊,雒陽賈人子,以心計,年十三侍中。故三人言利事析秋豪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