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之先與周同姓,姓姬氏。厥後苗裔事晉,得封於韓原,曰韓武子。武子後三世有韓厥,從封姓為韓氏。
景公十一年,厥與郤克將兵八百乘伐齊,敗齊頃公於鞍,獲逢醜父。於是晉作六卿,而韓厥在一卿之位,號為獻子。
楚圍雍氏,韓求救於秦。秦未為發,使公孫昧入韓。公仲曰:“子以秦為且救韓乎?”對曰:“秦王之言曰‘請道南鄭、藍田,出兵於楚以待公’,殆分歧矣。”公仲曰:“子覺得果乎?”對曰:“秦王必祖張儀之故智。”楚威王攻梁也,張儀謂秦王曰:‘與楚攻魏,魏折而入於楚,韓固其與國也,是秦孤也。不如出兵以到之,魏楚大戰,秦取西河以外以歸。’今其狀陽言與韓,實在陰善楚。公待秦而到,必輕與楚戰。楚陰得秦之不消也,必易與公相支也。公戰而勝楚,遂與公乘楚,施三川而歸。公戰不堪楚,楚塞三川守之,公不能救也。竊為公患之。司馬庚三反於郢,甘茂與昭魚遇於商於,其言收璽,實類有約也。”公仲恐,曰:“但是柰何?”曰:“公必先韓而後秦,先身而後張儀。公不如亟以國合於齊楚,齊楚必委國於公。公之所惡者張儀也,實在猶不無秦也。”於是楚解雍氏圍。
宣惠王五年,張儀相秦。八年,魏敗我將韓舉。十一年,君號為王。與趙會區鼠。十四年,秦伐敗我鄢。
三十四年,桓惠王卒,子王安立。
列侯三年,聶政殺韓相俠累。九年,秦伐我宜陽,取六邑。十三年,列侯卒,子文侯立。是歲魏文侯卒。
十二年,太子嬰死。公子咎、公子蟣虱爭為太子。時蟣虱質於楚。蘇代謂韓咎曰:“蟣虱亡在楚,楚王欲內之甚。今楚兵十餘萬在方城以外,公何不令楚王築萬室之都雍氏之旁,韓必起兵以救之,公必將矣。公因以韓楚之兵奉蟣虱而內之,其聽公必矣,必以楚韓封公也。”韓咎從其計。
九年,秦虜王安,儘入其地,為潁州郡。韓遂亡。
桓惠王元年,伐燕。九年,秦拔我陘,城汾旁。十年,秦擊我於太行,我上黨郡守以上黨郡降趙。十四年,秦拔趙上黨,殺馬服子卒四十餘萬於長平。十七年,秦拔我陽城、負黍。二十二年,秦昭王卒。二十四年,秦拔我城皋、滎陽。二十六年,秦悉拔我上黨。二十九年,秦拔我十三城。
十六年,秦敗我脩魚,虜得韓將魚叟、申差於濁澤。韓氏急,公仲謂韓王曰:“與國非可恃也。今秦之慾伐楚久矣,王不如因張儀為和於秦,賂以一名都,具甲,與之南伐楚,此以一易二之計也。”韓王曰:“善。”乃警公仲之行,將西購於秦。楚王聞之大恐,召陳軫告之。陳軫曰:“秦之慾伐楚久矣,今又得韓之名都一而具甲,秦韓並兵而伐楚,此秦所禱祀而求也。今已得之矣,楚國必伐矣。王聽臣為之警四境以內,起師言救韓,命戰車滿門路,發信臣,多其車,重其幣,使信王之救己也。縱韓不能聽我,韓必德王也,必不為雁行以來,是秦韓反麵也,兵雖至,楚不大病也。為能聽我絕和於秦,秦必大怒,以厚怨韓。韓之南交楚,必輕秦;輕秦,其應秦必不敬:是因秦、韓之兵而免楚國之患也。”楚王曰:“善。”乃警四境以內,發兵言救韓。命戰車滿門路,發信臣,多其車,重其幣。謂韓王曰:“不穀國雖小,已悉發之矣。願大國遂肆誌於秦,不穀將以楚殉韓。”韓王聞之大說,乃止公仲之行。公仲曰:“不成。夫以實伐我者秦也,以浮名救我者楚也。王恃楚之浮名,而輕絕彊秦之敵,王必為天下大笑。且楚韓非兄弟之國也,又非素約而謀伐秦也。已有伐形,因出兵言救韓,此必陳軫之謀也。且王已令人報於秦矣,今不可,是欺秦也。夫輕欺彊秦而信楚之謀臣,恐王必悔之。”韓王不聽,遂絕於秦。秦因大怒,益甲伐韓,大戰,楚救不至韓。十九年,大破我岸門。太子倉質於秦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