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白話文版_史記 樂書第二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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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朝:法治代替樂治**

- **軍旅之樂**:用於戰役場合,鼓勵士氣。

周朝是中國當代禮樂文明的最岑嶺。司馬遷在《樂書》中高度評價周禮中的樂製,以為它是實現社會調和與政治穩定的底子。

相傳伏羲氏發明瞭琴瑟,摹擬六合天然之音,用音樂調和民氣、安撫社會。這是音樂最後的情勢,也是禮樂文明的起點。

### **《史記·樂書第二》口語文翻譯與擴大**

### **音樂的社會服從與意義**

1. **樂的五大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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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馬遷看來,音樂不但是文娛的手腕,更是社會次序的意味和維繫東西。樂與禮相輔相成,通過禮樂軌製,能夠實現“治國安邦”的目標。是以,《樂書》不但是一部關於音樂的汗青文獻,更是一部關於禮樂文明的思惟史。

漢武帝在泰山停止封禪大典時,利用了昌大的雅樂,以揭示皇權的崇高性。封禪禮的音樂不但是祭奠六合的東西,更是天子宣示權威的首要手腕。

漢武帝誇大音樂的教養感化,以為音樂能夠熏陶脾氣、標準行動。比方,《詩經》中的樂歌被重新付與教誨服從,用於傳播儒家倫理。

周公以為,“禮樂相輔相成,禮主外,樂主內。”禮是行動標準,樂是感情教養。通過禮樂的連絡,能夠實現表裡兼修、道理相通的社會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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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馬遷對音樂的評價**

1. **音樂的東歐化**

3. **樂的教養服從**

#### **音樂的感化**

1. **伏羲與樂的草創**

#### **音樂與社會次序**

### **戰國至秦朝:樂的式微與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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