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雨生想了想說:“這個題目問得好,如果我們想真正的體味犯法學,那就得學會代入罪犯的心機,從犯法者的伎倆上動手也是一個很好的體例。如果是我安插密室殺人案,我會采取逆向思惟法,締造一個從內裡絕對冇法進入的密室,操縱煤氣或其他因夙來殺人,這內裡有幾大抵素……”
固然不能禁止劉雨生,但是袁雅嫻內心一陣發慌,不知為甚麼,她聽了劉雨生一堂課以後,總感覺這小我非常的傷害。這個時候,有人問了一個題目,這個題目讓袁雅嫻一下子集合了統統的重視力,並且把其他的設法都拋到了一邊。
死者死了三天以後,鄰居感覺不對就報了警,厥後差人勘察以後以為,死者死於他殺,因而就此結案。差人的判定不能說冇有事理,密閉的房間冇有第二小我存在的陳跡,統統的門窗都從內裡反鎖,內裡的人進不去,內裡的人也不成能在不粉碎門窗的環境下出來,那麼就隻要死者他殺這獨一的解釋了。
底下的門生們較著也被劉雨生給驚到了,他們竊保私語,彷彿都有點不信賴劉雨生的說法。並非不信賴劉雨生的才氣,隻是連環凶殺案這麼長時候了,警方冇查到任何線索,並且並冇有表露案件的任何線索。劉雨生即便有些本領,可他對案子一點都不體味,曉得的那些環境應當都源自於媒體的報導,在這類環境下,他能有甚麼高見?
好笑的是人們覺得醉漢在說醉話,竟然對他置之不睬,厥後醉漢醒酒以後就逃之夭夭了。一個偵察重視到了這件事,他感覺很蹊蹺,因而重新翻看了卷宗,並清查到了阿誰醉漢,巧得是醉漢就是當年死者的鄰居。
如果嚴格遵循劉雨生所說的犯法體例,袁雅嫻曉得,這類案件的破案率將無窮靠近於零!但是終究袁雅嫻也冇有開口,因為人家隻是講了一堂課罷了,誰也冇法在這方麵指責劉雨生。
暗影中一小我發問道,黑暗中看不清發問者的臉,他提出的這個題目很像是在開打趣,但他的語氣很嚴厲。
講完一係列的可駭故事,劉雨生站在幻燈片的燈光前,並未讓開燈,也冇讓人拉起窗簾,幻燈片的光在他臉上照出幾個暗中的格子,使他看上去有類彆樣的陰沉。
嚴格來講這件案子並冇有多麼龐大,鄰居就是覬覦死者的財產,見財起意豪情殺人,不過他對於死者房間的措置,就是密室殺人案最具有代表性的一個開端。案件當中,差人措置命案的草率和凶手最後的結局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他的作案伎倆初創了“不成能犯法”這類殺人流派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