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楞嚴經疏_第10章 (10)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

即統統法 精覺妙明。非彆有體。但於諸法闊彆前來虛妄遍執。便是圓成妙覺明性。故起信雲。是故統統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乃至唯是一心。故名真如。唯識亦雲。此諸法勝義。亦便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又雲。圓成實於彼常闊彆前性。下經廣辨。須預此知 二結責滯情

佛告文殊及諸大眾。十方如來及大菩薩。於其自住三摩地中 自住之定即首楞嚴三昧也。諸法如幻法界一相。起信雲。諸佛已離業識。無自他相見。登地已上分證此法。亦如佛見也

與先梵誌娑毗迦羅所談冥諦。及投灰等諸外道種。說有真我遍滿十方。有何不同 婆羅門此雲梵誌。或淨誌。投灰等即苦行外道。裸形披髮。鞭纏棘刺。五熱炙身也。我遍十方者。彆的道不知阿賴耶識為界趣生本含藏種子惑潤受生。遂計身中有一神我常在不滅到處受生遍十方界。彼之所說計我行相。似濫真覺。故雲有何不同 二自語相違難

如第仲春。誰為是月又誰非月。文殊。但一月真。中間自無是月非月 本獨一月。未曾有二。病眼不了。二相俄生。既知第二無體。更欲名誰為是月非月 三指妄顯真結成得失

如虛空華。本無統統 此根境識。從妄心有。其體元無。如空中華翳病故見。下文雲。見聞如幻翳。三界故空華。此則我說便是空

世尊。若此前緣色空等像如果見者應有所指。若非見者應無所矚。現在不知是義所歸。故有驚怖。非是疇昔善根輕鮮 自是是駁詰明。非謂善根鮮少故此惶悚。疇昔昔日也 三為其叨教

若複二相自相陵奪。非汝見性於中暫無。如是則知。二俱名見。雲何不見 明暗自有相陵。見性未曾挪動。斯則見相見暗。俱名為見。不成說言見暗之時名為不見 三會通二。一結顯會通三。一會前見性非他所成

文殊。吾今問汝。如汝文殊。更有文殊是文殊者。為無文殊 佛意問雲。如汝文殊。是一體性。吾欲於此更立是名為是文殊。複欲於此立一知名為無文殊。為得已否。意顯一真體上不立是名不立無相。是即對非以立。無即待有而稱。是非有無戲論之見。豈會一真。前約觀門無是非相。唯證乃知。若不指事以明。未證如何領解。故托文殊以明一相 二答

阿難。若明為自。應不見暗。若複以空為自體者。應不見塞。如是乃至諸暗等相覺得自者。則於明時見性斷滅。雲何見明 若四境便是見之自體。則相互乖反。為自不成。隨屬一境即不見三。今汝不然。雲何妄執 二破人緣二。一翻前難堪三。一伸難

如是世尊。我真文殊。無是文殊。何故故。如有是者則二文殊。然我本日非無文殊。於中實無是非二相 先答無是。若立是者。即須對非便有二相。故雲則二文殊。次答無無。若立無者即成斷滅。將何名為真文殊體。但於真體無是非相。亦不成說真體全無。見之與緣亦複如是。同是一真故無二相也 二合顯

當知如是精覺妙明。非因非緣。亦非天然。非不天然。不過不非。無是非是。離統統相 所亡之相通有八句。謂人緣也。天然也。是也非也。此四是病。非人緣非天然非是非非。此四是藥。經文從非人緣下三句。雙亡人緣天然之藥病。謂非人緣非天然非不人緣非不天然。不人緣義在天然中也。不過下二句。雙亡是非之藥病。謂不過無不非。無是無不是。藥病俱亡。無跡可滯。心行處滅。言語道斷。故雲離統統相。之前諸相皆是虛妄遍計執故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