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楞嚴經疏_第4章 (4)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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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告阿難。若汝覺了知見之心實在身外 牒也

是心無體。則無所合 既言因法故意。應知心本無體。無體言合。理必不然。一法雲何合。斯之謂矣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今又作如是思惟。是眾生身。腑藏在中。竅洞居外。有藏則暗。有竅則明。今我對佛開目睹明。名為見外。閉目睹闇。名為見內。是義雲何 此中立意。覆宗歸內。最早所計心在身中。佛即推征分歧在內。以不能見身中物故。由此轉計身外潛根。及至窮研。二俱不當。再思理道。在內義長。遂立藏暗竅明。責無不見內過。七竅明露五藏黯然。開竅緣明。閤眼對暗。明暗若見。表裡俱緣。由是在內決無所惑 二約對眼以推破二。一難破二。一破前計二。一雙征

汝眼已知。身合非覺 又若汝心能見麵者。本分身處應無知覺。以在眼根處虛空故。身如有覺。眼必無知。在一不在一。經文巧。略故不言也 四二覺應成兩佛破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潛根內者。如同琉璃 略牒語簡能夠意知

心言直故如是乃至終始職位中間永無諸勉強相 因苗辨地。言直心直。苟或反此。罪非輕小。以下經雲。若大妄言。即三摩提不得清淨。成愛見魔。失如來種。若諸比丘。心如直弦。統統實在。入三摩地。永無魔事。我印是人成績菩薩無上知覺也。發心曰始。究竟名終。彈指能超。故無勉強 四問其見愛二。一問

為賊所侵 煩惱迷真也

然我覺了能知之心不見內者。為在根故。清楚矚外無停滯者。潛根內故 但知妄計。不覺隨語過生。下文即破 二破二。一正破三。一躡喻定其俱見

十方如來同一道故。出離存亡皆以直心 諸佛同道。脫苦得樂。皆由直心者。此有二種。一發言無子虛。如此文所勸淨名道場。二向理之心。無彆岐路。即如起信三心之直心也故論雲。一者直心。正向真如法故。此為二行底子也。今此經意須具二焉。始令發言無妄。終成向理心絕。方為十方同道 三結益

佛告阿難。汝當閉目睹暗之時。此暗境地為與眼對為不對眼 征訖 二雙破二。一破對二。一對眼不屬內

佛言。處今安在。阿難言。此了知心。既不知內。而能見外。如我思忖。暗藏根裡 知外而不知內。非根而何。此即妄計識心潛五根裡 三舉喻所成複伸潛理二。一舉喻合法

以是者何。比方燈光然於室中。是燈必能先照室內。從其室門。後及庭際 引喻例法。伏受前非也 二躡喻建立今義

汝今欲研無上菩提真發明性。該當直心詶我所問 下文識精元明。便是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此體非妄。無有變異。故雲真性。研討窮也。淨名雲直心是道場。無子虛故。今推本意。豈得異想發言。欲正修行。當須確切。故今勸也 二引證

必不內知。雲何知外 五藏同居。最為親眤。萬象仳離。誠謂疏遙。若使不了身中。豈合能觀外物 二結破

是兵要當知賊地點 兵人所執器也 三示過以問

阿難。汝亦如是 心在身內。如人在堂

合目睹暗。名為身中。開目睹明。何不見麵。若不見麵內對不成 奪破也。設許閤眼對暗名見身中。亦應開眼對明而見自麵。內屬於暗。尚許返見。麵屬於明。豈無返見。一成則俱成。一破則俱破。故雲若不見麵內對不成 二展轉縱破四。一在空非內同他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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