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神記1_第39章 搜神記卷十八(2)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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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既暝,整服坐,誦《六甲》、《孝經》、《易》本訖,臥。有頃,更轉東首,以帑巾結兩足幘冠之,密拔劍解帶。夜時,有正黑者四五尺,稍高,走至柱屋,因覆伯夷。伯夷持被掩之,足跣②脫,幾失,再三。以劍帶擊魅腳,呼下火上照,視之,老狐,正赤,略無衣毛。持下燒殺。

【註釋】

【註釋】

吳興老狐

句容縣麋村的村民黃審在田裡犁耕,有一個婦人從他的田埂子上顛末。這個婦人在田梗上剛從東邊走疇昔,當即又從西邊原路返返來。剛開端,黃審覺得她是人,厥後見她每天如此就感到很奇特。因而,黃鞠問她:“夫人每次都從那裡來?”婦人停下腳步,隻是望著黃審淺笑並不說話,然後就走開了。黃審對她更加思疑,就在身邊籌辦了一把長鐮刀,比及婦人走返來時,他不敢砍婦人,就去砍跟從在婦人身後的婢女。婦人大驚,變成狐狸逃竄了,再轉頭看那婢女,本來是一條狐狸尾巴。黃審追逐這隻狐狸,但冇追上。厥後,有人瞥見這隻狐狸在一個坑洞出冇,就去發掘,挖出一隻冇有尾巴的狐狸。

句容縣麋村民黃審,於田中耕,有一婦人過其田,自塍①上度,從東適下而複還。審初謂是人。日日如此,意甚怪之。審因問曰:“婦數從何來也?”婦人少住,但笑而不言,便去。審愈疑之。預以長鐮伺其還,未敢斫婦,但斫所隨婢。婦化為狸,走去。視婢。乃狸尾耳。審追之,不及。先人有見此狸出坑頭,掘之,無複尾焉。

後伯祖當為司隸,神複先語伯祖曰:“某月某日,聖旨當到。”至期,如言。及入司隸府,神隨遂在承塵上,輒言省內事。伯祖大可駭,謂神曰:“今職在刺舉,若擺佈朱紫聞神在此,因以相害。”神答曰:“誠如府君所慮。當相捨去。”遂即無聲。

【譯文】

晉時,吳興一人有二男,田中作,時嘗見父來罵詈趕打之。童以告母,母問其父。父大驚,知是鬼怪,便令兒斫之。鬼便寂不複往。父憂,恐兒為鬼所困,便自往看。兒謂是鬼,便殺而埋之。鬼便遂歸,作其父形,且語其家,二兒已殺妖矣。兒暮歸,共相慶貿,積年不覺。後有一法師過其家,語二兒雲:“君尊候有大邪氣。”兒以白父,父大怒。兒出以語師,令速去。師遂出聲入,父即成大老狸,入床下,遂擒殺之。向所殺者,乃真父也。改殯治服。一兒遂他殺,一兒忿懊,亦死。

南陽郡西郊有一個亭子,人不能在那邊逗留,一旦在這個亭子裡過夜就會遭受災害。本地有小我叫宋大賢,以正道立品辦事,不信鬼神。有一天,宋大賢來到這個亭子的樓上留宿,早晨,他坐在亭樓上操琴,也冇有籌辦防身的兵器。到半夜時分,俄然有一個鬼登上樓來同宋大賢說話,鬼青麵獠牙,瞪著眼睛,磨著牙齒,模樣非常猙獰可駭。宋大賢還是操琴,因而鬼就悻悻分開了。鬼到販子上拿來一個死人的頭,返來對宋大賢說:“你能夠略微睡一會兒嗎?”說完,就把死人的頭扔到宋大賢麵前。宋大賢說:“很好,我早晨睡覺差一個枕頭,正想要這個呢。”鬼又悻悻拜彆,過了好久,鬼又返來對宋大賢說:“我們兩個能夠停止一次鬥爭嗎?”宋大賢說:“能夠。”話還冇說完,鬼就衝上前來,宋大賢迎上去伸手抓住它的腰,鬼倉猝大喊:“死。”宋大賢因而就把鬼殺死了。第二天起來一看,死的竟然是一隻老狐狸。而後,這個亭子就再也冇有妖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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