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神記1_第4章 搜神記卷一(3)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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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鈿(diàn)車:用金玉寶石鑲嵌裝潢的車子。

魏濟北郡處置掾弦超,字義起。以嘉平中夜獨宿,夢有神女來從之。自稱天上玉女,東郡人,姓成公,字知瓊,早失父母,天帝哀其孤苦,遣令下嫁從夫。超當其夢也,精爽感悟。嘉其美異,非常人之容。覺寤欽想,若存若亡,如此三四夕。一旦,明顯來遊,駕輜軿車①,從八婢,服綾羅綺繡之衣,姿顏容體,狀若飛仙。自言年七十,視之如十五六女。車上有壺榼,青白琉璃五具。食啖奇特。饌具醴酒②,與超共飲食。謂超曰:”我,天上玉女,見遣下嫁,故來從君。不謂君德,宿時感運,宜為佳耦。不能無益,亦不能為損。然來往常可得駕輕車,乘肥馬,飲食常可得遠味異膳,繒平素可得充用不乏。然我神人,不為君生子,亦無妒忌之性,不害君婚姻之義。”遂為佳耦。贈詩一篇,其文曰:“飄搖浮勃逢,敖曹雲石滋。芝一英不須潤,至德與期間。神仙豈虛感,應運來相之。納我榮五族,逆我致禍菑③。”此其詩之大較,其文二百餘言,不能儘錄。兼注《易》七卷,有卦,有象,以彖為屬。故其白話既有義理,又能夠占休咎。超皆能通其旨意,用之占候。

【譯文】

去後五年,超奉郡使至洛,到濟北魚山下陌上。西行,眺望曲道頭有一馬車,似知瓊。奔走至前,果是也。遂披帷相見,悲喜交切。控左援綏,同乘至洛。遂為室家,光複古好。至太康中猶在。但不日日來往,每於三月三日、蒲月五日、七月七日、玄月九日、旦、十五日輒下來往,經宿而去。張茂先為之作《神女賦》。

③禍菑:同禍災,禍害。

他們做了七八年的伉儷,弦超父母為弦超娶了老婆後,知瓊和絃超每隔一天一起用飯,每隔一天睡在一起,知瓊早晨來,淩晨去,快得像飛一樣,隻要弦超能瞥見她,彆人都看不見。固然在內室裡,常常能聽到她的聲音,見到她的蹤跡,但是看不見她的模樣。厥後有人奇特,扣問弦超,弦超泄漏了他們的事。玉女因而要求拜彆,說:“我是神人,固然與你來往,卻不肯彆人曉得。而你粗心粗心,我已經完整透露了身份,不能再與你來往了。來往這麼多年,交誼不輕,一旦彆離,怎不悲傷?但情勢不得不如許,我不得不分開你。我們好自為之吧。”她又叫婢女來備下美酒好菜,然後翻開箱子,取出兩套彩絲金縷的衣服留給弦超。又贈詩一首,挽著弦超的胳膊告彆,痛哭流涕,神情淒然地登上車,像飛一樣分開了。弦超哀傷了很多天,幾近頹廢不振了。

②薯蕷:山藥。

知瓊分開後五年,弦超奉郡守差使出使洛陽,來到濟北魚山下的小道上。往西走,遠遠瞥見彎道絕頂有一駕馬車,像是知瓊。弦超驅馬快速上前去看,公然是知瓊。因而揭開帷幕相見,兩人悲喜交集。牽住左驂登上車去,一同乘車來到洛陽。因而又結為伉儷,重歸於好。至晉武帝太豐年間,他們仍然餬口在一起。但不是每天來往,隻是每當三月3、蒲月5、七月7、玄月九和每月初1、十五,知瓊就會來臨,過一夜就拜彆。張茂先為她寫了《神女賦》。

③繅(sāo):出繭抽絲。

①織縑:織絹。縑,淺黃色細絹。

杜蘭香與張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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