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一點風趣的,那就是:夏天當年親眼所見的一宗宗錯綜龐大的經濟糾葛――或者叫做案件,除了朱赤兒和陳連平被公安構造正式落案,楊或然因為俄然放手西返來不及究查外,其他當事人也根基上安然無事。
當夏天看到這篇報導,並按文中的提示上彀查閱了該報2003年3月27日的專稿後,則感慨地說:“當初,我在躊躇之間冇有經手辦理李一劍旗下企業的4000多萬元存款,真是值得光榮啊!”
人們看了這篇報導,一個疑問揮之不去:2003年就被判了17年刑期的李一劍,為甚麼能在3、四年以後,又接二連三的在社會上實施了兩起超越6000萬元的不法集資與欺騙案呢?
作為原深圳建華公司總裁,李一劍曾在2003年4月因條約欺騙和捏造國度構造證件的罪名被深圳中院判處有期徒刑17年。而上述兩宗新案,是其在湖南監獄服刑保外救治期間所犯的事。李一劍身為犯人,仍然能夠白手套白狼,並且在不到8個月的時候內,套到了不菲的白狼,其伎倆是,操縱浩繁的皮包公司,拉大旗作皋比,不法發行原始股,打造上市後漲20倍的誘人圈套,使浩繁仁慈的人被騙被騙。這比正規上市公司的訛詐性更加埋冇,性子更加卑劣。
曾多少時,在上海停止的“天下十大傑出青年企業家”評比現場,在深圳金盾酒樓,李一劍曾經遲疑滿誌地說過:“我要用我這個在國度鼎新開放之初,在深圳扶植經濟特區之初,為了儲存而撿過易拉罐的右手,為了創業的第一桶金撿過襤褸的右手,要在國度的酒泉衛星發射中間,按下火箭發射的紅色按鈕,親身將建華號衛星奉上太空!”
但是,人們畢竟冇有看到建華號衛星遨翔大空,卻聽到了他在二進宮後還以“深圳鵬城神舟通訊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名義構成“董事會”,涉嫌不法發行“中原神舟”股票欺騙於境表裡的動靜。
該報導如是說:
一個不擇手腕的投機分子,一個搞不法集資的大騙子――李一劍,2003年曾經因存款條約欺騙罪、捏造國度構造證件罪被判入獄17年(本報曾於2003年3月27日獨家長篇報導揭其真臉孔。),現在他又因不法運營罪、不法集資罪(集資6000多萬元,包含套走香港聞名藝人4000多萬元),被判有期徒刑14年。但是,他的官司還冇完,昨日,他又呈現在深圳福田法院的被告席上。此次把他告上法庭的是其公司前員工,其不法集資的受害者,要求其退還被騙款項。據悉,涉案金額也超越6000萬元。
據悉,在纏上官非前,李一劍曾經被福布斯富豪榜排為中海本地富豪第26名,如此。
與此同時,夏天也在內心悄悄讚歎李一劍本來的火伴吳維維總經理是個識時務、知進退的妙手。他接收了與李一劍建立深圳建華公司時不法集資而獲監獄之災的經驗,看到李一劍即將故伎重施時,便決計退出,算是跳出了三界外,免蹈覆轍。
第三宗官司在審。
客歲2月,深圳福田法院審理一宗不法集資案:前湖南首富李一劍不法集資6000多萬元一事被初次暴光。此中還包含了香港聞名藝人的4000多萬元。據查察構造控告,2007年5月,被告人李一劍、李耀湘(李一劍的兒子)、江上鵬(在逃)相互勾搭,以深圳鵬城神舟通訊有限公司、衛網通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多家公司名義構成“董事會”,處置不法運營事件,並涉嫌不法發行“中原神舟”的內部原始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