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過了四五天,這點事還在我心中懸著。有一天早晨,王五來了。他是在李家拉車,已經有四年了。
我發起喝我們按例的一壺蓮斑白。他笑著搖點頭:“你喝吧,我陪著吃菜,我戒了酒。”
“那行。”
甚麼老事情被他頭次趕上,他老是說這句。對他講個鬨鬼的笑話,也是“很成心機”!他反麪人家辯論鬼的有無,他信阿誰故事,“說不定世上另有比這更奇特的事”。據他看,甚麼事都是能夠的。是以,他接管的輕易,可就冇有甚麼精到的觀點。他不是不想多明白些,但是常常在該用腦筋的時候,他用了豪情。
王五看著紙上那些字,隻認得一個“李”字,“四爺玩完了!四爺玩完了!”低著頭假裝抓那塊疤,淚落在報上。
豪情到了最熱的時候是會最冷的。想不到他會如許對待我。
白李顯著老了一些,更像他的哥哥了。我們倆並冇說多少話,他好似不大情願和我多談。隻記得他的這麼兩句:
我也就冇喝,也冇敢奉告他,我如何各處去找老四。老四既然返來了,何必再說?但是我又提起“她”來。他連接茬兒也冇接,隻笑了笑。
我又讓了他碗茶,顯出我不是不懂“內裡”的人。他喝完,用菸捲指著胸口說:“這兒,咱這兒但是愛四爺。如何呢?四爺年青,不拿我當個拉車的看。他們哥兒倆的勁兒――內心的勁兒――不一樣。二爺吧,一看氣候熱就多叫我歇會兒,四爺就不管這一套,多麼熱的天也得拉著他飛跑。但是四爺和我聊起來的時候,他就說,憑甚麼人該當拉著人呢?他是為我們拉車的――天下的拉車的都算在一塊兒――抱不平。二爺對‘我’不錯,可想不到大師夥兒。以是你看,二爺來的小,四爺來的大。四爺不管我的腿,但是管我的心;二爺是家長裡短,不幸我的腿,可不管這兒。”他又指了指心口。
把王五支走,我本身揣摩開了。
我真冇想到這一層。但是還不堅信他的話;焉知他不是受了點宗教的刺激而要充分地宣泄豪情呢?
毒花花的太陽,把路上的石子曬得燙腳,街上但是還擠滿了人。一輛敞車上坐著兩小我,手在背後捆著。土黃禮服的巡警,灰色禮服的兵,前後押著,刀光在陽光下發著寒氣。車越走越近了,兩個白招子跟著車悄悄地顫抖。前麵坐著的阿誰,閉著眼,額上有點汗,嘴唇微動,像是禱告呢。車離我不遠,他在我麵前坐著擺動疇昔。我的淚迷住了我的心。等車疇昔半天,我才醒了過來,一向跟著車走到行法場。他一起上連頭也冇抬一次。
我曉得他是來奉告我點甚麼。“剛沏上的茶,來碗?”
“我也這麼想,”他又停頓了會兒,但是被酒氣催著,彷彿不能不說,“我在李家四年零三十五天了!現在叫我很難。二爺待我不錯,四爺呢,的確是我的朋友。以是不好辦。四爺的事,不準我奉告二爺;二爺又是那麼傻好的人。對二爺說吧,又對不起四爺――我的朋友。內心彆提多麼難堪了!論理說呢,我該當向著四爺。二爺是個好人,不錯;可究竟是個仆人。多麼好的仆人也還是仆人,不能肩膀齊為弟兄。他真待我不錯,比如說吧,在這老熱天,我拉二爺出去,他總設法在半道上擔擱會兒,甚麼買包洋火呀,甚麼看看書攤呀,為甚麼?為是叫我歇歇,喘喘氣。要不,怎說他是好仆人呢。他好,咱也得恭敬他,這叫作以好換好。久在街上混,還能不懂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