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電話響了。每次聽到電話鈴聲,他的第一個動機都是:他們找到她了。他的一小部分自我會感覺,必然是差人發明案子弄錯了,把彆人當作了莉迪亞,以是他隻是做了一個糟糕的夢罷了。他其他的自我則會擺出更加明智的姿勢,當頭棒喝道:你已經看到她了。因而他會再次痛苦而復甦地想起女兒腫脹的手、慘白的臉。
詹姆斯感覺,他必須反覆一遍這些話,才氣瞭解它們的意義:“他殺?”
以是,當他接起電話時,聲音老是顫抖的。
之前,在他們居住的那座狹小陰暗的小公寓裡,他母親也做過這類食品。她先把豬肉烤好,包進麪糰,在上麵捏出褶皺,放進竹籠屜裡蒸,籠屜是她從中國買來的。這類點心是他父親的最愛,叫作“叉燒包”。
“你母親說得對,”他說,“你應當和一個更像你的人結婚。”
“李先生,”是菲斯克警官打來的,“我但願現在打給你不算太早,你明天淩晨感覺如何樣?”
瑪麗琳還在生差人的氣,她冇聽明白詹姆斯的話,猜疑加深了她的氣憤。“你是甚麼意義?”在廚房的燈光下,她的手腕顯得慘白肥胖,嘴唇暗淡無光,神采冰冷。詹姆斯記得,好久之前,在他們年青的時候,能夠想到的最可駭的事就是不能在一起。有一次,他伸脫手來撫摩她的背,她感覺本身肩胛上的汗毛都豎起來了,他的手指彷彿帶著電流一樣。現在,那種時候已經一去不複返,統統彷彿隔世。
換作彆人,能夠會到威士忌、伏特加或者啤酒中尋求擺脫,而詹姆斯從不喜好酒精的味道,也不感覺酒能麻痹他的神經;酒精隻會把他變成深紅色――彷彿被人狠揍了一頓,讓他的大腦猖獗扭轉。他長時候地開車兜風,以各種角度穿越米德伍德,沿著公路一向開到克利夫蘭郊區,然後才掉頭。他服用安眠藥,即便在他的夢裡,莉迪亞也是死的。一遍又一遍,他發明本身很難不去想的一個處所,是路易莎的床。
詹姆斯對這類忘記過分熟諳。從勞埃德學院到哈佛到米德伍德,他每天都感受著――先是長久的平靜,然後肋骨彷彿被人戳了一下,提示你與環境的格格不入。他感覺這是一種子虛的安撫,比如植物園的植物趴在籠子裡,冒死忽視圍觀的旅客,假裝本身還在田野自在地奔馳。現在,莉迪亞的葬禮已經疇昔一個月了,他卻珍惜起那些忘記的時候來。
“在莉迪亞房間,”內斯頓了頓,“她一天都在內裡。”
“如果她是個白人女孩,”他說,“這統統就都不會產生。”
路易莎笑了。這時,詹姆斯才認識到,他剛纔大聲說出了它們的名字。他已經有四十年冇講過中文了,但他的舌頭仍然能夠捲曲成它熟諳的形狀。長大後,他就冇吃過叉燒包。他母親曾經讓他帶到黌舍裡當午餐,但厥後被他回絕了,他甘願和其他孩子吃一樣的東西。“快點,”路易莎說,“嚐嚐。”
“這是我明天做的,”路易莎說完頓了頓,“你曉得它們是甚麼嗎?”
詹姆斯低下頭,菲斯克警官持續說下去,他的語氣暖和了一些,就像父親在安撫年幼的孩子:“我們曉得這個動靜讓你和你的家人難以接管,李先生,但我們但願它起碼能幫忙你們走出暗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