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曰:若削髮之人,將三寶之物,贈遺官人豪勢,求所潤己,翻令俗人,生但願心,縱能興建,不如靜坐,緣此受犯,準盜物論也。
科曰:夫為弟子之禮,出則啟白,還則省慰,問訊高低,乃複常業也。
科曰:諸初入道,戒行未全,依倚村坊,不住觀舍,上無尊德可畏,下多奸刁為朋,誘引後代,同床坐起,歌笑玩耍,喝酒食肉。俗人見之,通生穢慢,乃謂名德,俱應若斯。如此之類,是滅道法,破他信敬。尊德訪察,依科與罪,設不能治,國王有法也。
科曰:為人本身有善行,當與鄙人共之,勿自取歸己。
同窗緣第二
科曰:如有人來乞索,是因三寶赴齋,傳度講誦,轉接受施。但是因三寶得者,準明真科,依十二折傳處罰。如果彆的所得,聽出意佈施濟惠,仍不得以不淨取,覺得不淨施,皆抱枉法獲咎也。
科曰:若諸弟子,恒懼天寒、時亂、饑荒等事,貯積絲綿、帛布、五穀,以備時急惠施者,不由也。
那屍棄大梵天王於二神將再遭加持之前,連番手腕齊施,不過十餘息便已將其他與之纏鬥的二神將一一轟至粉碎,隨即便遭得智舜和尚之召請,
科曰:共居觀舍、堂殿、園林、地步三寶眾,殿屬天尊,堂屬羽士。若其營建,尊卑有等,其私房是羽士自造,廣狹品級,出本身身,生前由身處罰。若身後而無付囑,從眾施為。若白衣孺子自所營建,得度以後配彆處者,亦聽許本身處罰,唯地屬三寶,不得竄改。若大眾先有彆約,例不犯也。
科曰:羽士女官,而被俗人不依事理輕欺,若為依止,答曰:若羽士女官,而與俗人不依事理輕欺者,可告父母、兄弟,及村莊有權勢者,覺得外護。
科曰:眾有迷惑,我不勸成;眾有批評,我所打量;眾有擅造,我從眾宜;眾有行遊,我不矯俗。自恒卑退,尊敬前人。
科曰:若淫心起時,如逢猛虎想,如見毒蛇想,似見國王想,如為賊發逢主司想,如坐在宅,被火四發遭燒想,如乘船渡海、船漏欲冇想。作此六心,淫無起處。
《太真科》曰:籙生同門、同道,更相參議,共宣妙化。小生與大生,言傳小生,不得謾語。若仆,可得兄弟同心一意,明詳科法,為人行事,唯精唯嚴,執憲秉儀,不成息替。自求吉福,為他禱告,無有貳心,專篤懃行,化惡為善。違科,五刑論也。
科曰:前雖交友,後名宦有彆,或為師長,或為師友,或為臣下,皆解交,執當時之禮。若上命不解,皆須謙下為交。在上,不得呼下解;鄙人,不呼上結義,上命之也。司府受煉,相火成罡。梁為天宰,同感炎光。樞機輔弼,星列玄章。育精大明,赤車淩芒。煉化神府,表裹俱昌。
科曰:如有人將令人婢奴以供應者,悉分歧受。其令人能齋菜持戒者,受也。
科曰:削髮之人,內行遊見鬥打、不孝父母、不順兄弟、為偷行盜、軍兵相殺之事,皆須歸觀,香湯沐浴,入靖思微。不爾,不法。
科曰:削髮之人,寧受偷鐘盜像之罪,不言說他家陰私穢惡之事也。
科曰:若野地中得藏,還與國王;若藏中有券,銘記雲是經像堂殿之物,得者為造經像堂殿,依其銘記,處罰施造,不須白王。若不爾,犯十惡律。如路次野中拾得之物,捉取其物,依摽膀得主分付。如不得主,入常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