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_第20章 禮論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

不成欺以輕重;端方誠設矣,則不成欺以周遭;君子審於禮,則不成欺以詐偽。故繩者,直之至;衡者,平之至;端方者,周遭之至;禮者,人道之極也。但是犯警禮,不敷禮,謂之無方之民;法禮,足禮,謂之有方之士。禮當中焉能思考,謂之能慮;禮當中焉能勿易,謂之能固。能慮、能固,加好者焉,斯賢人矣。故天者,高之極也;地者,下之極也;無窮者,廣之極也;賢人者,人道之極也。故學者,固學為賢人也,非特學無方之民也。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