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飛仙_《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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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條利用槍支的職員,必須把握槍支的機能,遵循利用槍支的有關規定,包管槍支的合法、安然利用。利用公事用槍的職員,必須顛末專門培訓。

(三)不上繳報廢槍支的;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國體育代表團出境插手射擊競技體育活動,或者中國體育代表團出境插手射擊競技體育活動,需求照顧射擊活動槍支出境、出境的,必須經國務院體育行政主管部分批準。

第九條打獵場配置獵槍,憑省級以上群眾當局林業行政主管部分的批準檔案,報省級以上群眾當局公安構造審批,由設區的市級群眾當局公安構造核發民用槍安排購證件。

裝備公事用槍的詳細體例,由國務院公安部分會同其他有關國度構造遵循嚴格節製的原則製定,報國務院批準後實施。

第三十一條運輸槍支必須遵循規定利用安然可靠的封閉式運輸設備,由專人押運;途中逗留留宿的,必須陳述本地公安構造。

第一百八十七條國度事情職員因為玩忽職守,導致大眾財產、國度和群眾好處蒙受嚴峻喪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一十二條不法製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的,或者盜竊、掠取國度構造、軍警職員、民兵的槍支、彈藥的,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峻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一)超越限額或者不遵循規定的種類製造、配售槍支的;

(四)不實施槍支辦理職責,形成結果的。

(三)槍支被盜、被搶或者喪失的,當即陳述公安構造。

第六條以下單位能夠配置民用槍支:

第十七條製造民用槍支的企業不得超越限額製造民用槍支,所製造的民用槍支必須全數交由指定的民用槍安排售企業配售,不得自行發賣。配售民用槍支的企業該當在配售限額內,配售指定的企業製造的民用槍支。

第十八條製造民用槍支的企業,必須嚴格遵循國度規定的技術標準製造民用槍支,不得竄改民用槍支的機能和佈局;必須在民用槍支指定部位鑄印製造廠的廠名、槍種代碼和國務院公安部分同一體例的槍支序號,不得製造無號、重號、假號的民用槍支。

製作影視劇利用的道具槍支的辦理體例,由國務院公安部分會同國務院播送電影電視行政主管部分製定。

第八條專門處置射擊競技體育活動的單位配置射擊活動槍支,由國務院體育行政主管部分提出,由國務院公安部分審批。停業性射擊場配置射擊活動槍支,由省級群眾當局公安構造報國務院公安部分批準。

第十三條國度對槍支的製造、配售實施特彆答應軌製。未經答應,任何單位或者小我不得製造、買賣槍支。

(三)野活潑物庇護、豢養、科研單位因停業需求,能夠配置獵槍、麻醉注射槍。

第三十九條違背本法規定,未經答應製造、買賣或者運輸槍支的,遵循刑法有關規定究查刑事任務。

遵循前款規定照顧出境的槍支,不得照顧出地點的駐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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