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有甚麼好說的。”
“我完整看不出來你有熱誠她的需求,”我說,“畢竟她這麼做是相稱看得起你的。”
“她想要你把她帶回家。”
“我感覺你迷倒她了。”我笑著說。
我敢說比較符合常理的做法是回絕他的發起。我想或許我應當好好揭示我確切感遭到的氣憤,假定我歸去今後能向大師彙報我是如何理直氣壯地回絕和這個操行差勁的敗類同桌就餐,那麼起碼麥克安德魯上校會對我刮目相看。但因為老是擔憂本身哪天也會胡作非為,我向來是不敢以君子君子自居的。詳細到這件事來講,我曉得我再如何慷慨陳詞,斯特裡克蘭肯建都會無動於衷,以是我就更不美意義把冠冕堂皇的話說出口了。隻要墨客或聖徒纔會果斷不移地信賴在瀝青路上澆水能種出百合花來。
“我誰也不帶。”他說。
她走出了酒吧。我有點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