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為甚麼要那樣做呢?”
“我剛巧有點繪畫的技術。讀書時我曾因為畫畫得過獎。我母親為我這類才調感到非常高傲,她買了一盒水彩作為禮品送給我。她把我的塗鴉拿給牧師、大夫和法官看。他們把我送到阿姆斯特丹,讓我去申請獎學金,厥後我申請到了。不幸的母親,她非常高傲,固然和我分開讓她的心幾近都碎了,但她還是擠出笑容,不讓我看出她內心很難過。她很對勁她的兒子將會成為藝術家。他們省吃儉用供我學畫,厥後我的作品第一次展出,他們到阿姆斯特丹來看展覽,我父親、母親和mm都來了,看到我的畫,我母親流了眼淚。”他和睦的眼睛裡淚光閃閃。“現在那座老屋子每麵牆壁上都掛著我的畫,鑲在標緻的金色畫框裡。”
“我已經五年冇回過家。故鄉的環境我忘得差未幾啦,我本來感覺這些年分開我父親家太遠了,遠得都不美意義再歸去,但現在感覺它是我獨一的出亡所。”
“你曉得我去看過斯特裡克蘭了嗎?”
在我聽來,這番意興闌珊的話語確切是他的肺腑之言,我反對他這類低沉的態度,但我並不想充當他的人生參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