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修身十二法_因時而變,風氣之先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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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優良傳統之一是培養了中國人把小我運氣與國度運氣緊緊連絡的自發。治國、平天下的追乞降“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規語,已經成為社會承認的抱負品德和品德標準。曾國藩暮年被封為武英殿大學士,位尊為“相”而居漢大臣之首。但遵循清朝政製,這僅是冇有實權的尊號。在其奇蹟的鼎盛期,他雖是節製幾省軍務的首要軍事統帥,但實在職始終是處所大吏――直隸總督、兩江總督。遵循思不出其位的原則,他完整能夠循規蹈矩,以完本錢職事情為滿足。但是,他一再收回建立機器局、調派留門生等建議。這些行動隻要一個公道的解釋:急於竄改國度貧弱麵孔的愛國熱忱超出了小我成敗得失的考慮。他曾同李鴻章說過:“鄙意北方數省因循已久……東南新造之區,事事彆開生麵……製器造船各事,皆已辦有端緒。自強之策應以東南為主。中間雖不處海濱,尚可就近措置,購辦東西,挑選人才,本皆前所手創,仍宜引為己任,不必以越俎為嫌。”在獨裁軌製下,越俎代謀小則招怨,大可肇事。據內容看,此信約莫寫於1867年李鴻章被任命為湖廣總督後。曾國藩平生謹慎,安定承平天國後又恐權重位高招忌,加上安康每況愈下,因此一再要求歸田以完晚節。如果不是出於考慮國度安危、初創一代民風,是不會有這一行動的。他平生謹慎,但卻要求李鴻章勇於“越俎”,表白他擔負大事的風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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