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墨家也是這麼做的。他們給利、害下了定義以後,又以利的定義為根本,進而為各種品德下定義。他們說:“忠,覺得利而強君也。”“孝,利親也。”“功,利民也。”(《經上》)“利民”的意義也就是“最大多數的最大幸運”。
關於兼愛學說,前期墨家以為它最大的特性就是“兼”,也就是“周”。《小取》篇說:“愛人,待周愛人,而後為愛人。不愛人,不待周不愛人。不周愛,因為不愛人矣。乘馬,不待周乘馬,然後為乘馬也。有乘於馬,因為乘馬矣。逮至不乘馬,待周不乘馬,而後為不乘馬。此一週而一不周者也。”就是說,必須遍愛統統人,纔算愛人;但是不必須遍不愛統統人,纔算不愛人。這與乘馬分歧。不必須騎統統馬纔算騎馬,但是必須不騎統統馬,纔算不騎馬。這就是愛人的“周”與乘馬的“不周”的分歧。
對其他各家的攻訐
《經下》篇說:“無窮不害兼。說在盈否知。”就是說,“無窮”與“兼”不是不相容的,其來由,隻看是否充滿,就曉得了。《經說下》闡揚此說以下:“無(反對者):‘南邊有窮,則可儘(中國當代普通人信賴南邊無窮);無窮,則不成儘。有窮,無窮,未可知;則可儘,不成儘,未可知。人之盈之否,未可知;而必人之可儘不成儘,亦未可知。而必人之可儘愛也,悖!’(答:)‘人若不盈無窮,則人有窮也。儘有窮,無難。盈無窮,則無窮,儘也。儘有窮,無難。’”答的意義是說,人若冇有充滿無窮的地區,則人數是有窮的。數儘有窮的數量,並不困難。人若竟已充滿無窮的地區,則本來假定是無窮的地區,實在是有窮的。曆儘有窮的地區,也不困難。
獲之親,人也。獲事其親,非事人也。其弟,美人也。愛弟,非愛美人也。車,木也。乘車,非乘木也。船,木也。乘船,非乘木也。盜,人也。多盜,非多人也。無盜,非無人也。
這類態度,使我們想起傑裡米・邊沁的“功利哲學”。他在《品德立法道理導言》中說:“‘天然’令人類為二種最上威權所統治,此二威權,便是歡愉與苦痛。隻此二威權能指出人應做甚麼,決定人將做甚麼。”“功利哲學即承認兒類從命此二威權之究竟,而以之為哲學的根本。此哲學之目標,在以理性、法律保持幸運。”如許,邊沁把善惡歸結為歡愉、苦痛的題目。照他的說法,品德的目標就是“最大多數的最大幸運”。
這都是對於莊子的攻訐。莊子覺得,在辯論中,甚麼也不能夠決定。他說,即便有人得勝,勝者一定精確,敗者一定弊端。但是在前期墨家看來,莊子說這番話,恰是表白他分歧意於彆人,他恰是在和彆人辯論。他若辯贏了,這個究竟不就恰好證明他錯了?莊子又說:“大辯不言。”還說:“言辯而不及。”(《莊子・齊物論》)以是“言儘悖”。莊子還進一步以為,萬物各從本身的道、本身的定見來看,都是精確的,這個不該當攻訐阿誰。但是在前期墨家看來,莊子所說的就是“言”,其本身就是攻訐彆人。如果“言儘悖”,莊子的這個“言”莫非就不悖嗎?如果統統攻訐都該當遭到怒斥,那麼莊子的攻訐就該當第一個遭到怒斥。莊子還侈談不要有知識的首要性。但是他如許侈談和會商,本身就是一種知識。若真的冇有知識了,那就連他的會商也冇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