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下》篇說:“無窮不害兼。說在盈否知。”就是說,“無窮”與“兼”不是不相容的,其來由,隻看是否充滿,就曉得了。《經說下》闡揚此說以下:“無(反對者):‘南邊有窮,則可儘(中國當代普通人信賴南邊無窮);無窮,則不成儘。有窮,無窮,未可知;則可儘,不成儘,未可知。人之盈之否,未可知;而必人之可儘不成儘,亦未可知。而必人之可儘愛也,悖!’(答:)‘人若不盈無窮,則人有窮也。儘有窮,無難。盈無窮,則無窮,儘也。儘有窮,無難。’”答的意義是說,人若冇有充滿無窮的地區,則人數是有窮的。數儘有窮的數量,並不困難。人若竟已充滿無窮的地區,則本來假定是無窮的地區,實在是有窮的。曆儘有窮的地區,也不困難。
前期墨家也是這麼做的。他們給利、害下了定義以後,又以利的定義為根本,進而為各種品德下定義。他們說:“忠,覺得利而強君也。”“孝,利親也。”“功,利民也。”(《經上》)“利民”的意義也就是“最大多數的最大幸運”。
《墨經》並冇有點惠施的名。究竟上,《墨經》各篇也冇有點任何人的名。但是,從對於“同”字的闡發看,惠施的錯誤也就清楚了。說“萬物畢同”,是說它們同類,是“類同”。但是說“六合一體也”,是說它們有部分與全部的乾係,是“體同”。由類同為真的命題不能推論出體同的命題也為真,固然都用了“同”字。
《經下》篇又說:“知,知之否之是同也,悖。說在無以也。”就是說,說知之與不知之是不異的,此說悖,來由在於“無以”,即冇有仰仗。《經說下》解釋說:“知,論之,非知無以也。”就是說,隻要有知識,就有關於知識的會商。除非冇有知識,纔沒有仰仗來會商。
前期墨家在攻訐道家的時候,揭暴露了一些也在西方哲學中呈現過的邏輯悖論,隻要在當代建立了新的邏輯學,這些悖論才獲得處理。是以在當代邏輯學中,前期墨家所做的攻訐不再有效了。但是,我們看到前期墨家如此富於邏輯腦筋,實在令人讚歎。他們試圖締造一個熟諳論和邏輯學的純體係,這是中國當代其他各家所不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