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簡史_第48章 新儒家:理學(2)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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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章英文為The School of Platonic Ideas(“柏拉圖式理念”學派)。――譯者注

心、性

這也就是朱熹的關於惡的發源的學說。柏拉圖在很早之前就指出,每個小我,為了具有詳細性,必須是質料的表現,他也就是以遭到連累,必定不能符合抱負。比方,一個詳細的圓圈,隻能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圓。這是詳細天下的玩弄,人也冇法規外。朱熹說:“卻看你稟得氣如何。然此理卻隻是善。既是此理,如何得惡?所謂惡者,倒是氣也。孟子之論,儘是說性善;至有不善,說是沉迷。是說其補無不善,厥後方有不善耳。若如此,卻似論性非論氣,有些不備。卻得程氏說出氣質來接一接,便接得有首尾,一齊圓備了。”(《朱子全書》卷四十三)

我們在第七章已經講過,孟子以為有兩種治道:王、霸。朱熹與陳亮的辯論,是王、霸之辯的持續。朱熹和其他新儒家以為,漢唐以來的治道都是霸道,因為它們的統治者,都是為他們本身的好處,而不是群眾的好處停止統治。是以,這裡又是朱熹擔當孟子,但是像前麵一樣,朱熹賜與孟子的學說以形上學的按照,而孟子的學說本身根基上是政治的。

如果說,天下上每種事物都有它本身的理,那麼,作為一種具有詳細存在的構造,國度也必然有國度之理。一個國度,如果遵循國度之理停止統治,它必定安寧而繁華;它若不遵循國度之理,就必定崩潰,墮入混亂。在朱熹看來,國度之理就是先王所講所行的治道。它並不是某種主觀的東西,它永久地在那邊,不管有冇有人講它、行它。關於這一點,朱熹與其朋友陳亮(1143―1194)有過狠惡的爭辯。陳亮持分歧的觀點。朱熹同他辯論時寫道:“千五百年之間……堯、舜、三王、周公、孔子所傳之道,何嘗一日得行於六合之間也。若論道之常存,卻又初非人所能預。隻是此個,自是亙古亙今常在不滅之物。雖千五百年被人作壞,終殄滅他不得耳。”(《答陳同甫書》,見《白文公文集》卷三十六)他還寫道:“蓋道何嘗息,而人自息之。”

政治哲學

精力涵養的體例

這本身彷彿已經夠了,為甚麼還要輔之以“用敬”呢?答覆是:若不消敬,則格物就很能夠不過是一智慧練習,而不能達到預期的頓悟的目標。在格物的時候,我們必須心中記取,我們正在做的,是為了見性,是為了擦淨珍珠,重放光彩。隻要常常想著要悟,才氣一朝大悟。這就是用敬的服從。

這個彆例的根本在《大學》一書中,新儒家覺得《大學》是“初學入德之門”。第十六章中講過,《大學》所講的涵養體例,開端於“致知”和“格物”。照程朱的觀點,“格物”的目標,是“致”我們對於永久的理的“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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