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
我身材收縮,好似被人扇了個耳光。我的心一沉,實話差點脫口而出。我隨即明白:這是哈桑最後一次為我捐軀。如果他說“不是”,爸爸必定信賴,因為我們都曉得哈桑向來不哄人。若爸爸信賴他,那麼鋒芒就轉向我了,我不得不辯白,我的真臉孔畢竟會被看破,爸爸將永久永久不會諒解我。這讓我明白了彆的的事情:哈桑曉得。他曉得我看到了冷巷內裡的統統,曉得我站在那兒,袖手旁觀。他明知我叛變了他,但是還是再次救了我,或許是最後一次。那一刻我愛上了他,愛他賽過愛任何人,我隻想奉告他們,我就是草叢內裡的毒蛇,湖底的鬼怪。我不配他作出的捐軀,我是扯謊蛋,我是騙子,我是小偷。我幾近就要說出來,若非內心模糊有歡暢的動機。歡暢是因為這統統很快就要閉幕了,爸爸會趕走他們,或許會有些痛苦,但餬口會持續。那是我所想要的,要持續餬口,要忘記,要將疇昔一筆取消,重新來過。我想要能重新呼吸。
“我們要走了,老爺。”阿裡說。
他們雙眼紅腫,我敢必定他們必然哭過。他們手拉手站在爸爸麵前,而我則深思本身究竟在甚麼時候具無形成這類痛苦的才氣。
“尊敬的老爺,你不能製止我任何事情了,”阿裡說,“我們不再為你事情了。”
諒解?但是盜竊是不能被諒解的罪過啊,是統統罪過的原型啊。當你殛斃一小我,你偷走一條性命,你偷走他老婆身為人婦的權力,奪走他後代的父親。當你扯謊,你偷走彆人曉得本相的權力。當你欺騙,你偷走公允的權力。冇有比盜竊更十惡不赦的事情了。莫非爸爸冇有將我抱在膝蓋上,對我說出這番話嗎?那麼他對哈桑如何能夠隻是諒解了事?並且,如果爸爸肯諒解如許的事情,那麼他為何不肯諒解我,僅僅是因為我冇有成為他所期許的兒子?為甚麼……
我退後,眼裡隻見到玻璃窗外的雨水,看上去彷彿熔化的白銀。
但爸爸送阿裡和哈桑去車站那天下午,天下雨了。雷轟電閃,天空灰沉沉的。瞬息之間,大雨滂湃而至,嘩嘩的雨聲在我耳邊迴盪。
“但是我諒解他了,阿裡,你冇聽到嗎?”爸爸說。
他舉起一隻手指,讓我稍等,接著走進他住那間屋子。半晌以後,他手裡拿著某些東西走出來。“昨晚我和哈桑找不到機遇把這份禮品給你,”他說著交給我一個盒子,“它太淺顯,配不上你,阿米爾少爺。不過我們還是但願你喜好它。生日歡愉。”
“再說吧,我有點累了。”
“好好歇息吧。”爸爸說,朝他房間走去。
爸爸開門見山,問道:“錢是你偷的嗎?你偷了阿米爾的腕錶嗎,哈桑?”
哈桑的答覆簡樸得隻要一個字,以他沙啞孱羸的聲音說:“是。”
“你喜好嗎?”爸爸斜倚在我房間門口問。我暴露和順的笑容,倉促說了聲“感謝”。我多但願我能多說幾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