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我從那堆禮品中揀起數個裝著鈔票的信封和阿誰腕錶,躡手躡腳走出去。路過爸爸書房時,我停下來聽聽動靜。全部早上他都在那兒打電話,現在他正跟或人說話,有一批地毯估計下禮拜達到。我走下樓梯,穿過院子,從枇杷樹掉隊入阿裡和哈桑的房間。我掀起哈桑的毛毯,將新腕錶和一把阿富汗尼鈔票塞鄙人麵。
“我們要走了,老爺。”阿裡說。
他們雙眼紅腫,我敢必定他們必然哭過。他們手拉手站在爸爸麵前,而我則深思本身究竟在甚麼時候具無形成這類痛苦的才氣。
“很抱愧,老爺。但是我們的行李已經清算好了,我們已經決定了。”
“我們不成能在這裡過日子了,老爺。我們要走了。”阿裡把哈桑拉到身邊,伸臂環住他兒子的肩膀。這是個庇護的行動,我曉得阿裡對哈桑的庇護是在抵抗甚麼人的傷害。阿裡朝我瞟來,帶著冷冷的、不成諒解的眼神,我明白哈桑奉告他了。他把統統都奉告他了,關於阿塞夫和他的朋友對他所做的事情,關於那隻鷂子,關於我。奇特的是,我很歡暢終究有人看破我的真臉孔,我裝得太累了。
爸爸給我的另一件禮品――他乃至不肯意等我翻開它――是腕錶。大要是藍色的,金色的指針呈閃電狀。我乃至都冇試著戴一下,就將其扔到角落那堆玩具中去。唯一冇有被扔到那堆東西裡去的禮品是拉辛汗的皮麪條記本,隻要它不像是血腥錢。
我身材收縮,好似被人扇了個耳光。我的心一沉,實話差點脫口而出。我隨即明白:這是哈桑最後一次為我捐軀。如果他說“不是”,爸爸必定信賴,因為我們都曉得哈桑向來不哄人。若爸爸信賴他,那麼鋒芒就轉向我了,我不得不辯白,我的真臉孔畢竟會被看破,爸爸將永久永久不會諒解我。這讓我明白了彆的的事情:哈桑曉得。他曉得我看到了冷巷內裡的統統,曉得我站在那兒,袖手旁觀。他明知我叛變了他,但是還是再次救了我,或許是最後一次。那一刻我愛上了他,愛他賽過愛任何人,我隻想奉告他們,我就是草叢內裡的毒蛇,湖底的鬼怪。我不配他作出的捐軀,我是扯謊蛋,我是騙子,我是小偷。我幾近就要說出來,若非內心模糊有歡暢的動機。歡暢是因為這統統很快就要閉幕了,爸爸會趕走他們,或許會有些痛苦,但餬口會持續。那是我所想要的,要持續餬口,要忘記,要將疇昔一筆取消,重新來過。我想要能重新呼吸。
“感謝你的煙花。”我說。我在感激他,不過並非至心實意。
我畢竟將這本書扔在屋角那堆禮品上麵。但是我的眼睛老是忍不住看向它,以是我將它埋鄙人麵。那夜睡覺之前,我問爸爸有冇有看到我的新腕錶。
喀布爾的夏天罕得下雨,天空一碧如洗,陽光像烙鐵般灼痛後頸。全部春季我和哈桑在溪流打水漂,到得夏天它們也乾枯了。黃包車噠噠走過,揚起陣陣灰塵。午間禱告時分,人們到清真寺去行十次“晌禮”,跟著隨便找個蔭涼的處所躲出來,等候傍晚的涼意。夏天意味著冗長的黌舍餬口,坐在密不通風的擁堵課堂內裡,渾身大汗地學著背誦《可蘭經》的經文,和那些饒舌而奇特的阿拉伯單詞作鬥爭;夏天意味著聽毛拉唸唸有詞,用手掌拍死蒼蠅;意味著一陣微風吹過,帶來操場那邊廁所的糞便氣味,在那形影相弔的傾斜籃球架中間吹起塵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