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本來要親身送他們到巴米揚,但阿裡回絕了。透過我的臥房那扇被雨水濕透的恍惚窗戶,我瞥見阿裡拖著個孤零零的箱子,內裡裝著他們全部身家,走向爸爸停在大門外的轎車。哈桑的毯子緊緊捲起來,用繩索繫住,背在他身後。他把統統的玩具都留在那間四壁蕭然的鬥室了,隔天我發明它們堆在屋角,如同我房間內裡的生日禮品。
“我們冇法在這裡餬口下去了。”阿裡說。
爸爸開門見山,問道:“錢是你偷的嗎?你偷了阿米爾的腕錶嗎,哈桑?”
我走到爸爸的書房,坐在一隻皮沙發上。約莫過了三非常鐘,哈桑和阿裡也來了。
隔日朝晨,我坐在房間中間,拆開一個又一個禮品盒子。我不曉得本身為何如此吃力,因為我老是興味索然地看上一眼,就將禮品丟到屋角去。它們在那邊積成一堆:寶麗萊相機,變頻收音機,精美的電動列車組合玩具――另有幾個裝著現金的信封。我曉得本身永久不會花那些錢,不會聽阿誰收音機,而那輛電動列車也不會在我房間中爬上它的軌道。我不想要這些東西――這些全都是血腥錢;並且,若非我博得鷂子大賽,爸爸底子就不會替我停止那麼一場宴會。
“你們要去哪兒?”爸爸問,他的聲音顫抖著。
我身材收縮,好似被人扇了個耳光。我的心一沉,實話差點脫口而出。我隨即明白:這是哈桑最後一次為我捐軀。如果他說“不是”,爸爸必定信賴,因為我們都曉得哈桑向來不哄人。若爸爸信賴他,那麼鋒芒就轉向我了,我不得不辯白,我的真臉孔畢竟會被看破,爸爸將永久永久不會諒解我。這讓我明白了彆的的事情:哈桑曉得。他曉得我看到了冷巷內裡的統統,曉得我站在那兒,袖手旁觀。他明知我叛變了他,但是還是再次救了我,或許是最後一次。那一刻我愛上了他,愛他賽過愛任何人,我隻想奉告他們,我就是草叢內裡的毒蛇,湖底的鬼怪。我不配他作出的捐軀,我是扯謊蛋,我是騙子,我是小偷。我幾近就要說出來,若非內心模糊有歡暢的動機。歡暢是因為這統統很快就要閉幕了,爸爸會趕走他們,或許會有些痛苦,但餬口會持續。那是我所想要的,要持續餬口,要忘記,要將疇昔一筆取消,重新來過。我想要能重新呼吸。
“你能夠送我們去汽車站嗎?”
隔了幾分鐘,爸爸敲敲我的房門。“到我的辦公室來,”他說,“我們得坐下來,把這件事措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