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口渴嗎?”阿塞夫說,滿臉壞笑。
他坐在我劈麵,雙手放在沙發的扶手上。好長一段時候,他一語不發,隻是坐在那兒,看著我,一手拍打著沙髮套,一手撚著青綠色的念珠。現在,他在紅色的襯衣內裡加了件玄色的背心,戴著金錶。我瞥見他左袖有一小塊乾枯的血跡。他冇換掉早些時候行刑的衣服,這對我來講竟然有些病態的魔力。
“真棒!”他們喝彩,“跳得好!太棒了!”兩個衛兵吹著口哨,哈哈大笑。穿白衣的塔利班身子跟著音樂前後閒逛,嘴角掛著淫褻的笑容。
然後門翻開,衛兵走出去。他肩膀上扛著個立體聲放音機,他前麵跟著個男孩,身穿寬鬆的天藍色棉袍。
我俄然想尿尿,禱告尿領悟消逝。“我在找一個男孩。”
我想呼吸,但不能。我想眨眼,但不能。那一刻多麼虛幻――不,不是虛幻,是荒唐。它讓我有力呼吸,讓我身邊的天下停止轉動。我臉上發熱。那句關於爛錢的諺語[1]英語中有句鄙諺,“A bad penny always turns up”,意義是好人老是會返來。[1]如何說來著?舊事就是如此,老是會返來。他的名字從深處冒出來,我卻不肯意提及,彷彿一說出來,他就會現身。但這很多年疇昔今後,他已經在這裡了,活生生的,坐在離我不到十英尺的處所。我脫口說出他的名字:“阿塞夫。”
我翹起腳,又放下。我坐在那兒,雙手冒著汗水,放在膝蓋上。這讓我看起來很嚴峻吧?我合起手掌,感覺如許更糟糕,乾脆橫抱在胸前。血液在我的太陽穴內裡湧動。我感到深深的孤傲。思路在我腦海翻飛,但我底子不想去思慮,因為我體內復甦的那部分曉得,我是發瘋了,纔會讓本身陷進這統統。我闊彆老婆幾千英裡,坐在感受像地牢的房間內裡,等候一個凶手,我剛剛纔親眼看到他殺死兩小我。這必然是瘋了。乃至更糟糕,這還很不負任務。非常能夠的是,我即將讓年方三十六歲的索拉雅成為孀婦。這不是你,阿米爾。我體內有個聲音說,你脆弱,這是你的本性。這並非甚麼好事,因為你從不強裝英勇,這是你的長處。隻要三思而後行,脆弱並冇有錯。但是,當一個懦夫忘了本身是甚麼人……願真主保佑他。
“我可覺得了他付錢給你,”我說,“我能夠彙錢給你。”
“我一向在想,”塔利班說,他血紅的雙眼在索拉博肩膀上看著我,“阿誰老巴巴魯厥後如何樣了?”
有個衛兵按撳下按鈕,房間裡響起普什圖音樂。手鼓,手風琴,另有如泣如訴的雷布巴琴。我猜想,音樂隻要傳進塔利班的耳朵,就不算是罪過。那三個男人開端鼓掌。
“那是應當的。”他說,回身靠著沙發,抽菸。
他把目光轉向我,聳聳肩,“這不算答案,他們說。”他吸一口煙,“在我餬口的圈子內裡,人們以為,在故國需求的時候分開,跟叛國一樣可愛。我能夠用叛國的罪名拘繫你,乃至將你乾掉,你驚駭嗎?”
他朝一個持槍的傢夥做了個手勢。嘶嘶。頃刻間我臉頰發痛,阿誰衛兵咯咯發笑,手裡拿著我的假鬍子丟上丟下。阿誰塔利班奸笑:“這是我比來見過的最好的假鬍子。但我以為現在如許更好一些,你說呢?”他摩動手指,壓得它們咯咯響,不竭握著拳頭,又伸開。“好了,安拉保佑,你喜好明天的演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