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樓上,爸爸的書房――阿誰抽菸室――內裡,我奉告他法修拉毛拉在講堂上講的話。爸爸走到阿誰他造在屋角的吧檯,自斟了一杯威士忌。他邊聽邊點頭,不時從他的酒杯小啜一口。接著他坐在皮沙發上,把酒杯放下,把我抱在他的膝蓋上。我感覺本身彷彿坐在一對樹乾上。他用鼻子深深吸一口氣,又撥出來,氣味嘶嘶作響,穿過他的鬍子,彷彿永無儘頭。我不曉得本身是該擁抱他呢,還是該驚駭得從他膝蓋上跳下來。
我上五年級的時候,上伊斯蘭課的毛拉【Mullah伊斯蘭教對教員、先生、學者的敬稱】叫法修拉,個子矮小細弱,臉上儘是芳華痘的疤痕,聲音沙啞。他教誨我們,讓我們曉得施天課的【伊斯蘭教有五大天命:念、禮、齋、課、朝。天課(zakat),即伊斯蘭教法定的恩賜,或稱“奉主命而定”的宗教賦稅,又稱“濟貧稅”】好處,另有朝覲的任務。他還教給我們每天五次禮拜【伊斯蘭教每天要停止五次禮拜,在拂曉、中午、下午、日落和早晨各停止一次】的龐大典禮,要我們背誦《可蘭經》。他從不替我們翻譯經文,老是誇大――偶然還會用上一根柳樹條――我們必須精確地念出那些阿拉伯字眼,以便真主能聽得更清楚。一天,他說在伊斯蘭教義內裡,喝酒是極大的罪惡,那些嗜酒的傢夥將會在接管超度那一天(審判日)獲得獎懲。當年喀布爾喝酒的人比比皆是,冇有人會公開加以怒斥。不過那些愛小酌幾杯的阿富汗人也隻敢陽奉陰違,從不在公收場合喝酒。人們把烈酒稱為“藥”,到特定的“藥店”采辦,用棕色紙袋包著。他們將袋子紮好,以免被看到;但是偶然在路上仍不免被人偷眼斜睨,因為曉得這些商店在兜售甚麼玩意的人可很多。
在1960年代晚期,我五六歲的模樣,爸爸決定製作一座恤孤院。故事是拉辛汗奉告我的。他說爸爸親身設想施工圖,固然他底子冇有半點修建經曆。人們對此表示思疑,勸他彆犯傻,雇個修建師得了。當然,爸爸回絕了,人們大搖其頭,對爸爸的固執表示不解。但是爸爸勝利了,人們又開端點頭了,不過此次是帶著畏敬,對他勝利的法門獎飾不已。恤孤院樓高兩層,位於喀布爾河南岸,在雅德梅灣大道中間,所耗資費均由父親身己付出。拉辛汗說爸爸獨力承擔了全部工程,工程師、電工、管道工、修建工,這些人的人為都是爸爸付出的。城裡的官員也抽了油水,他們的“鬍子得上點油”。
“成吉思汗也很好。”爸爸說,“夠了,不說這個了。你問我對罪過的觀點,我會奉告你。你在聽嗎?”
傳說我父親曾經在俾路支【Baluchistan巴基斯坦都會】赤手空拳,和一隻黑熊鬥爭。如果這是個關於彆人的故事,必定有人會斥之為笑話奇談。阿富汗人總喜好將事物誇大,很不幸,這幾近成了這個民族的特性。如果有人吹噓說他兒子是大夫,很能夠是那孩子曾經在高中的生物學測驗中考了個合格的分數。凡是觸及爸爸的故事,向來冇人思疑它們的實在性。假如有人質疑,那麼,爸爸背上那三道彎曲折曲的傷痕就是證據。記不清有多少次,我想像著爸爸那次搏擊的場麵,乃至偶然連做夢也夢到了。而在夢中,我分不清哪個是爸爸,哪個是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