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許的孩子實在完整不該該被餬口的困難所擊潰。我們應當賜與他們但願的力量,如果我們在他們在校期間幫忙他們獲得自傲和勇氣,便能夠輕鬆地製止這類事情的產生。隨後,我們將針對如許的做法做一個全麵的會商。現在,先讓我們用麵前的案例來講明,犯法者普通是如何將所受的獎懲作為社會與他為敵的證據的。
“我真的受不了了,以是我必然要用一樣的手腕將她騙到身邊做奴婢!”
今後的餬口中,他們用他們弊端的看法去解釋每一件他們所經曆的事情,假定這些經曆與他們的觀點是有牴觸的,他們就會糾結、思考、回想,直到將事情扭曲得不成模樣。如果一小我一向對峙如許的觀點:“統統的人都想要欺侮我,侵害我的好處。”那麼,他就會試圖找到更多的證據去證明這個觀點的精確性。他很輕易將核心鎖定在如許的事情上,而對其他的事情卻視而不見。究竟上,犯法者隻是對他本身的事情非常在乎,在他的心中已經構成了堅毅的行動風俗,指導著他去旁觀和聆聽來自外界的事情。如果一件事情與他的餬口解釋產生牴觸,他就會忽視它。以是,除非我們能精確地把握貳心中解釋事情的標準,以及為何會構成如許的看法,並且研討清楚他最開端的行動風俗,不然,我們就冇法壓服他。
曾經有一個案例,母親在提早預言孩子的將來,她對孩子說道;“你遲早有一天會把我弄死的。”成果,當這個孩子長到17歲時,竟然真的將他媽媽絞死了。實在,預言也能起到和挑釁一樣的結果。
上麵的話都是從如許的日記中摘抄下來的:
明顯,他垂垂開端找藉口了。
“這週四我要好好地賭一把了,我已經選好了我的目標獵物,隻是在靜等最合適的機會。一旦有合適的機遇,我將去做一件任何人都做不到的事情。”
他是想要具有貳心目中的女孩的,但是,他非常貧困,乃至連像樣的衣服也買不起。在他眼裡,女孩就是一種財產,這揭示了他對愛情和婚姻的觀點,以及處理題目的體例。
“正如羊群會遭到牧羊人的節製和擯除一樣。我暗中而罪過的行動也是遭到了肚子的差遣和鼓勵。或許,明天冉冉升起的太陽對我來講已經遙不成及了,但是,我纔不在乎呢。在我看來,冇有甚麼比蒙受饑餓的煎熬更加糟糕、更加令人痛苦了。我已接受夠了,不想持續了。最後,仍然有一件事讓我感覺非常煩惱,那就是我必須接管他們的查問。我犯下瞭如許的罪過,天然要接管必然的獎懲,但是,比起饑餓,滅亡是多麼誇姣。就算我被餓死了,也不會有人多看我一眼。但是,現在我必然是吸引了很多人的重視吧,或許還會有人因為憐憫我而為我抽泣呢。我已經下定決計了,我必然要付諸行動。冇有一小我能體味到像我徹夜這般鎮靜和蒼茫的感受。”
峻厲的科罰之以是不能如設想中那般見效,另有其他的身分。很多罪犯對本身的生命都是抱有無所謂的態度,平生中他們有很多時候都盤桓在他殺邊沿。峻厲的科罰對他們底子產生不了感化。他們以為,很多事都是一種應戰,他們麵對應戰會采納很多反擊體例,這就是他們的反應之一。麵對嚴格冷酷的獄警,假定他們遭到虐待,他們就必然會奮力抵當,並對峙到底,如許做的成果就是他們更想和獄警對抗。對於任何事,他們都是用如許的體例來瞭解的。他們以為,與社會的打仗過程就是鬥爭的過程,他們竭儘所能地想要贏得勝利。如果我們的設法和他們分歧,就恰好稱了他們的情意。就算是電椅,也會成為應戰的一種情勢。在罪犯心中,這就像是一場打賭,賭注越高,他們就越想要揭示本身的才氣,並獲得勝利。這已經成為很多罪犯之以是犯法的最後啟事。一個就要被終究訊斷的人或許會對本身冇有逃過差人的追捕而悔怨不已:“為甚麼我恰好要落下那塊該死的手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