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_第105章 (2)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三月,辛醜晦,日有食之。秋,玄月,河南尹張伋及諸郡守十餘人皆坐度田不實,下獄死。後上安閒謂虎賁中郎將馬援曰:“吾甚恨前殺守、相多也!”對曰:“死得其罪,何多之有!但死者既往,不成複活也!”上大笑。

甲寅,上行幸長安;三月,幸蒲阪,祠後土。

夏,四月,乙卯,上行幸章陵;蒲月,乙卯,還宮。六月,癸巳,臨淮懷公衡薨。

盧芳入朝,南及昌平,有詔止,令更朝明歲。

安平侯蓋延薨。

是歲,罷州牧,置刺史。

建武十八年壬寅,公元四二年仲春,蜀郡守將史歆反,攻太守張穆,穆逾城走;宕渠楊偉等起兵以應歆。帝遣吳漢等將萬餘人討之。

郡國群盜到處並起,郡縣催討,到則閉幕,去複屯結,青、徐、幽、冀四州尤甚。冬,十月,遣使者下郡國,聽群盜自相糾擿,五人共斬一人者,除其罪;吏雖逗留躲避故縱者,皆勿問,聽以禽討為效。其牧守令長坐界內有盜賊而不收捕者,又以畏忄聏捐城委守者,皆不覺得負,但取獲賊多少為殿最,唯蔽匿者乃罪之。因而更相追捕,賊並閉幕,徙其魁帥於它郡,賦田受稟,使安生業。自是牛馬放牧不收,邑門不閉。

馬援緣海而進,隨山刊道千餘裡,至浪泊上,與征側等戰,大破之,追至禁豨,賊遂散走。

馬援斬征側、征貳。

冬,十一月,甲戌,大司徒歙坐前為汝南太守,度田不實,贓罪千餘萬,下獄。歙世授《尚書》,八世為博士,諸生守闕為歙求哀者千餘人,至有自髡剔者。平原禮震年十七,求代歙死。帝竟不赦,歙死獄中。

冬,十月,庚辰,上幸宜城;還,祠章陵;十仲春,還宮。

郭後既廢,太子彊意不自安。郅惲說太子曰:“久處疑位,上違孝道,下近危殆,不如辭位以奉侍母氏。”太子從之,數因擺佈及諸王陳其懇誠,願備藩國。上不忍,遲迴者數歲。六月,戊申,詔曰:“春秋》之義,立子以貴。東海王陽,皇後之子,宜承大統。皇太子彊,崇執謙退,願備藩國,父子之情,重久違之。其以彊為東海王,立陽為皇太子,改名莊。”

戊申,上行幸河內;戊子,還宮。

甲申,帝幸章陵,修園廟,祠舊宅,觀田廬,置酒作樂,犒賞。時宗室諸母因酣悅相與語曰:“文叔少時謹信,與人不款曲,唯直柔耳,今乃能如此!”帝聞之,大笑曰:“吾治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十仲春,還自章陵。

帝以天下墾田多不以實自占,又戶口、年紀互有增減,乃詔下州郡檢點。因而刺史、太守多為詐巧,苟以度田為名,聚民田中,並度廬屋、裡落,民遮道啼呼;或優饒豪右,侵刻贏弱。時諸郡各遣使奏事,帝見陳留吏牘上有書,視之雲:“潁川、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成問。”帝詰吏由趣,吏不肯服,抵言“於長奉街上得之”,帝怒。時東海公陽年十二,在幄後言曰:“吏受郡敕,當欲以墾田相方耳。”帝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陽不成問?”對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陽帝鄉,多遠親;田宅逾製,不成為準。”帝令虎賁將詰問吏,吏乃實首服,如東海公對。上由是益奇愛陽。遣謁者考實二千石長吏阿枉不平者。

盧芳自昌平還,內自疑懼,遂複反,與閔堪相攻連月,匈奴遣數百騎迎芳出塞。芳留匈奴中十餘年,病死。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