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_第113章 (2)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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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車駕南巡。詔:“所經道上郡縣,無得設儲踤。命司空自將徒支柱橋梁。有遣使奉迎,探知起居,二千石當坐。”

帝以沛王等將入朝,遣謁者賜貂裘及太官食品、珍果,又使大鴻臚竇固持節郊迎。帝親身循行邸第,豫設帷床,其錢帛、器物無不充備。

武都太守廉範遷蜀郡太守。成都民物豐厚,邑宇逼側,舊製,禁民夜作以防火警,而更相埋冇,燒者日屬。範乃毀削先令,但嚴使儲水罷了。百姓覺得便,歌之曰:“廉叔度,來何暮!不由火,民安作。昔無襦,今五絝。”

建初八年癸未,公元八三年春,正月,壬辰,王薨。詔告中傅“封上王自建武以來章奏,並集覽焉。”遣大鴻臚持節監喪,令四姓小侯、諸國王、主悉會葬。

帝拜班超為將兵長史,以徐幹為軍司馬,彆遣衛侯李邑護送烏孫使者。邑到於竗,值龜茲攻疏勒,驚駭不敢前,因上書陳西域之功不成成,又盛毀超:“擁愛妻,抱愛子,安樂本國,無內顧心。”超聞之歎曰:“身非曾參而有三至之讒,恐見疑於當時矣!”遂去其妻。帝知超忠,乃切責邑曰:“縱超擁愛妻,抱愛子,思歸之士千餘人,何能儘與超同心乎!”令邑詣超受節度,詔:“若邑任在外者,便留與處置。”超即遣邑將烏孫侍子還京師。徐幹謂超曰:“邑前親毀君,欲敗西域,今何不緣聖旨留之,更遣它吏送侍子乎?”超曰:“是何言之陋也!以邑毀超,故今遣之。內省不疚,何恤人言!稱心留之,非忠臣也。”

冬,十仲春,甲午,上行幸陳留、梁國、淮陽、潁陽;戊申,還宮。

冬,十月,癸醜,帝行幸長安,封蕭何末孫熊為酂侯。進幸槐裡、岐山;又幸長平,禦池陽宮,東至高陵。十仲春,丁亥,還宮。

建初七年壬午,公元八二年春,正月,沛王輔、濟南王康、東平王蒼、中山王焉、東海王政、琅邪王宇來朝。詔沛、濟南、東平、中山王讚拜不名,升殿乃拜,上親答之,以是寵名譽顯,加於前古。每入宮,輒以輦迎,至省閣乃下,上為之興席改容,皇後親拜於內,皆鞠躬推卻不自安。三月,大鴻臚奏遣諸王返國,帝特留東平王蒼於京師。

玄月,甲戌,帝幸偃師,東涉卷津,至河內,下詔曰:“車駕行秋稼,觀收成,因涉郡界,皆精騎輕行,無它輜重。不得輒修道橋,闊彆城郭,遣吏巴結,刺探起居,出入前後,覺得滋擾。動務省約,但患不能脫粟瓢飲耳。”己酉,進幸鄴。辛卯,還宮。

元和元年甲申,公元八四年春,閏正月,辛醜,濟陰悼王長薨。

下邳周紆為雒陽令,下車,先問大姓主名;吏數閭裡豪強以對。紆厲聲怒曰:“本問貴戚若馬、竇等輩,豈能知此賣菜傭乎!”因而部吏望風旨,爭以激切為事,貴戚踨蹐,京師清除。竇篤夜至止奸亭,亭長霍延拔劍擬篤,肆詈恣口。篤以表聞,詔召司隸校尉、河南尹詣尚書譴問;遣劍戟士收紆,送廷尉詔獄,數日,貰出之。

魯國孔僖、涿郡崔髎同遊太學,相與論:“孝武天子,始為天子,崇信聖道,五六年間,號勝文、景;及後恣己,忘其前善。”鄰房生梁鬱上書,告“髎、僖誹謗先帝,刺譏當世”,事下有司。髎詣吏受訊。僖以書自訟曰:“凡言誹謗者,謂實無此事而虛加誣之也。至如孝武天子,政之美惡,顯在漢史,坦如日月,是為直平話傳實事,非虛謗也。夫帝者,為善為惡,天下莫不知,斯皆有乃至之,故不成以誅於人也。且陛下即位以來,政教未過而德澤有加,天下所具知也,臣等獨何諷刺哉!借使所非實是,則固應悛改,儻其不當,亦宜含容,又何罪焉!陛下不推原大數,深自為計,徒肆私忌以快其意,臣等受戮,死即死耳,顧天下之人,必回視易慮,以此事窺陛下心,自今今後,苟見不成之事,終莫複言者矣。齊桓公親揚其先君之惡以唱管仲,然後群臣得儘其心,今陛下乃欲為十世之武帝遠諱實事,豈不與桓公異哉!臣恐有司卒然見構,銜恨蒙枉,不得自敘,使後代論者擅以陛下有所比方,寧肯複使子孫追掩之乎!謹詣闕伏待重誅。”書奏,帝立詔勿問,拜僖蘭台令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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