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_第135章 (2)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十一月,壬子,黃門北寺火。

閏月,甲午,南宮朔平署火。

征東海相劉寬為尚書令。寬,崎之子也,曆典三郡,溫仁多恕,雖在匆急,何嘗疾言遽色。吏民有過,但用蒲鞭罰之,示辱罷了,終不加苦。每見父老,慰以農裡之言,少年,勉以孝悌之訓,人皆悅而化之。

庚午,上親祠老子於濯龍宮,以文羪為壇飾,淳金釦器,設華蓋之坐,用郊天樂。

秋,七月,以太史大夫陳蕃為太尉。蕃讓於太常胡廣、議郎王暢、弛刑徒李膺,帝不準。暢,龔之子也,嘗為南陽太守,疾其多貴戚豪族,下車,奮厲威猛,大姓有犯,或使吏髮屋伐樹,堙井夷灶。功曹張敞奏記諫曰:“文翁、召父、卓茂之徒,皆以溫厚為政,流聞後代。髮屋伐樹,將為嚴烈,雖欲懲惡,難以聞遠。郡為舊都,侯甸之國,園廟出於章陵,三後生改過野,自複興以來,功臣將相,繼世而隆。愚覺得懇懇用刑,不如行恩;孜孜求奸,未若禮賢。舜舉皋陶,不仁者遠,化人在德,不在用刑。”暢深納其言,更崇寬政,教養大行。

段飃擊破西羌,進兵窮追,展轉山穀間,自春及秋,無日不戰,虜遂敗散,凡斬首二萬三千級,獲生口數萬人,降者萬餘落。封飃都鄉侯。

八月,戊辰,初令郡國有田者畝斂稅錢。

司徒許栩免;蒲月,以太常胡廣為司徒。

玄月,丁未,京師地動。

夏,四月,濟陰、東郡、濟北、平原河水清。

冬,十月,司空周景免;以太常劉茂為司空,茂,愷之子也。郎中竇武,融之玄孫也,有女為朱紫。采女田聖有寵於帝,帝將立之為後。司隸校尉應奉上書曰:“母後之重,榮枯所因;漢立飛燕,胤嗣泯絕。宜思《關雎》之所求,遠五禁之所忌。”太尉陳蕃亦以田氏寒微,竇族良家,爭之甚固。帝不得已,辛巳,立竇貴報酬皇後,拜武為特進、城門校尉,封槐裡侯。

陳蕃數言李膺、馮緄、劉祐之枉,請加原宥,升之爵任,言及反覆,誠辭誠心,乃至流涕;帝不聽。應奉上疏曰:“夫忠賢武將,國之心膂。竊見左校弛刑徒馮緄、劉祐、李膺等,誅舉邪臣,肆之以法;陛下既不聽察,而猥受譖訴,遂令忠臣同愆元惡,自春迄冬,不蒙降恕,遐邇觀聽,為之感喟。夫立政之要,記過忘失;是以武帝舍安國於徒中,宣帝征張敞於逃亡。緄前討蠻荊,均吉甫之功;祐數臨督司,有不吐茹之節;膺著威幽、並,遺愛度遼。今三垂蠢動,王旅未振,乞原膺等,以備不虞。”書奏,乃悉免其刑。久之,李膺複拜司隸校尉。時小黃門張讓弟朔為野王令,貪殘無道,畏膺嚴肅,逃還京師,匿於兄家合柱中。膺知其狀,率吏卒破柱取朔,付雒陽獄,受辭畢,即殺之。讓訴冤於帝,帝召膺,詰以不先請便加誅之意。對曰:“昔仲尼為魯司寇,七日而誅少正卯。今臣到官已積一旬,私懼以稽留為愆,不料獲速疾之罪。誠自知釁責,死不旋踵,特乞留五日,克殄元惡,退就鼎鑊,始生之願也。”帝無複言,顧謂讓曰:“此汝弟之罪,司隸何愆!”乃遣出。自此諸黃門、常侍皆鞠躬屏氣,休沐不敢出宮省。帝怪問其故,並叩首泣曰:“畏李校尉。”時朝廷日亂,法紀頹弛,而膺奇特風裁,以申明自高,士有被其容接者,名為登龍門雲。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