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_第354章 (3)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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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追尊穆妃為皇後。六月,甲申朔,立南郡王長懋為皇太子。丙申,立太子妃王氏。妃,琅邪人也。封皇子聞喜公子良為竟陵王,臨汝公子卿為廬陵王,應城公子敬為安陸王,江陵公子懋為晉安王,枝江公子隆為隨郡王,子真為建安王,皇孫昭業為南郡王。

乙醜,以褚淵錄尚書事,王儉為侍中、尚書令,車騎將軍張敬兒開府儀同三司。丁卯,之前將軍王奐為尚書左仆射。庚午,以豫章王嶷為太尉。

宋故建平王景素主簿何昌宇、記室王摛及所舉秀才劉□,前後上書陳景素德美,為之訟冤。冬,十月,辛醜,詔聽以士禮還葬舊塋。□,瓛之弟也。

上之為太子也,自以年長,與太祖同創大業,朝事大小,率皆專斷,多違軌製。信賴擺佈張景真,景真驕侈,被服什物,僣擬乘輿;表裡畏之,莫敢言者。司空谘議荀伯玉,素為太祖所親厚,歎曰:“太子所為,官終不知,豈得畏死,蔽官耳目!我不啟聞,誰當啟者!”因太子拜陵,密以啟太祖。太祖怒,命檢校東宮。

詔以邊疆寧晏,治民之官,普複田秩。

壬戌,立皇弟銳為南平王,鏗為好都王,皇子子明為武昌王,子罕為南海王。

王儉進號衛將軍,參掌選事。

三月,庚申,上召司徒褚淵、尚書左仆射王儉受遺詔輔太子;壬戌,殂於臨光殿。太子即位,大赦。

太祖臨終,指伯玉以屬太子。上即位,崇祖累遷五兵尚書,伯玉累遷散騎常侍。伯玉內懷恐憂,上以伯玉與崇祖善,恐其為變,加意撫之。丁亥,下詔誣崇祖招結江北荒人,欲與伯玉反叛,皆收殺之。

玄月,丁巳,以國哀罷國子學。

十仲春,乙巳朔,日有食之。

魏秦州刺史於洛侯,性殘暴,刑人或斷腕,拔舌,分懸四體。合州惶恐,州民王元壽等一時俱反。有司劾奏之,魏主遣使至州,於洛侯常刑人處宣佈吏民,然後斬之。齊州刺史韓麒麟,為政尚寬,處置劉普慶說麒麟曰:“公杖節方夏,而無所誅斬,何故請願!”麒麟曰:“科罰以是止惡,仁者不得已而用之。今民不犯法,又何誅乎?若必斷斬然後能夠立威,當以卿應之!”普慶慚懼而起。

秋,七月,魏發州郡五萬人治靈丘道。

十一月,魏高祖將親祀七廟,命有司具儀法,依古製備牲牢、器服及樂章;自是四經常祀皆舉之。

仲春,辛巳,以征虜將軍楊炅為沙州刺史、陰平王。

秋,七月,丁醜,魏主及太後如神淵池。甲申,如方山。

驍騎將軍陳胤叔,先亦白景真及太子得失,而語太子皆雲“伯玉以聞”。太子由是深怨伯玉。

宋末,以治民之官六年太久,乃以三年為斷,謂之小滿;而遷換去來,又不能依三年之製。三月,癸醜,詔:“自今一以小滿為限。”

庚子,魏主如崞山;壬寅,還宮。

豫州刺史垣崇祖不親附太子,會崇祖破魏兵,太祖派遣朝,與之暗害。太子疑之,曲加禮待,謂曰:“人間流言,我已豁懷;自今以繁華相付。”崇祖拜謝。會太祖複遣荀伯玉,敕以邊事,受旨夜發,不得辭東宮;太子覺得不儘誠,益銜之。

癸醜,魏始禁同姓為婚。

是歲,省巴州。

冬,十月,丙寅,遭驍騎將軍劉纘聘於魏,魏主客令李安世主之。魏人出內藏之寶,使賈人鬻之於市。纘曰:“魏金玉大賤,當由山川所出。”安世曰:“聖朝不貴金玉,故賤同瓦礫。”纘初欲多市,聞其言,內慚而止。纘屢奉使至魏,馮太後遂私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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