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後以魏主尚幼,未能親祭,欲代行祭事;禮官博議,覺得不成。太後以問侍中崔光,光引漢和熹鄧太後祭宗廟故事,太後大悅,遂攝行祭事。
甲午,弘化太守杜桂舉郡降魏。
魏中尉元匡奏彈於忠:“幸國大災,專擅朝命,裴、郭受冤,宰輔黜辱。又自矯旨為儀同三司、尚書令,領崇訓衛尉,原其此意,欲以無上自處。既事在恩後,宜加顯戮,請遣禦史一人就州行決。自去歲世宗晏駕今後,皇太後未親覽之前,諸不由階層,或發門下聖旨,或由中書宣敕,擅相拜授者,已經恩宥,正可免罪,並宜追奪。”太後令曰:“忠已蒙特原,無宜追罪;餘如奏。”匡又彈侍中侯剛掠殺羽林。剛本以善烹調為嘗食典禦,凡三十年,以有德於太後,頗專恣用事,王公皆畏附之。廷尉處剛大辟。太後曰:“剛因公事掠人,相逢致死,於律不坐。”少卿陳郡袁翻曰:“相逢’,謂情狀已露,隱避不引,考訊以理者也。今此羽林,問則具首,剛口唱打殺,撾築非理,安得謂之‘相逢’!”太後乃削剛戶三百,解嘗食典禦。
夏,四月,淮堰成,長九裡,下廣一百四十丈,上廣四十五丈,高二十丈,樹以杞柳,軍壘列居其上。
癸未,魏以高陽王雍為太傅、領太尉,清河王懌為司徒,廣平王懷為司空。
仲春,庚辰,尊皇後為皇太後。
自郭祚等死,詔令生殺皆出於忠,王公畏之,重足脅息。太後既親政,乃解忠侍中、領軍、崇訓衛尉,止為儀同三司、尚書令。後旬餘,太後引門下侍官於崇訓宮,問曰:“忠在端揆,名譽何如?”鹹曰:“不稱闕任。”乃出忠為都督冀、定、瀛三州諸軍事、征北大將軍、冀州刺史;以司空澄領尚書令。澄奏:“安寧公宜出入禁中,參谘大務。”詔從之。
己醜,魏清河王懌進位太傅,領太尉,廣平王情為太保,領司徒,任城王澄為司空。庚寅,魏以車騎大將軍於忠為尚書令,特進崔光為車騎大將軍,並加儀同三司。魏江陽王繼,熙之曾孫也,先為青州刺史,坐以夫君為婢奪爵。繼子叉娶胡太後妹,壬辰,詔複繼本封,以叉為通直散騎侍郎,叉妻為新平郡君,仍拜女婢中。
辛亥,上祀南郊。
高後欲殺胡貴嬪,中給事譙郡劉騰以告侯剛,剛以告於忠。忠問計於崔光,光使置貴嬪於彆所,嚴加保衛,由是貴嬪深德四人。戊午,魏大赦。己未,悉召西伐、東防兵。驃騎大將軍廣平王懷扶疾入臨,徑至太極西廡,哀慟,呼侍中、黃門、領軍、二衛,雲:“身欲上殿哭大行,又須入見主上。”眾皆驚詫相視,無敢對者。崔光攘衰振杖,引漢光武崩趙熹扶諸王下殿故事,聲色甚厲,聞者莫不稱善。懷聲淚俱止,曰:“侍中以古義裁我,我敢不平?”遂還,仍頻遣擺佈稱謝。
初,堰起於徐州境內,刺史張豹子宣言,謂己必掌其事;既而康絢以他官來監作,豹子甚慚。俄而敕豹子受絢節度,豹子遂譖絢與魏交通,上雖不納,猶以事畢征絢還。
乙卯,魏主及太後謁景陵。
庚辰,定州刺史田超秀帥眾三千降魏。
祚與植皆惡於忠跋扈,密勸高陽王雍使出之;忠聞之,大怒,令有司誣奏其罪。尚書奏:“羊祉告植姑子皇甫仲達雲:‘受植旨,詐稱被詔,帥合部曲欲圖於忠。’臣等窮治,辭不伏引;然眾證明,準律當死。眾證雖不見植,皆言‘仲達為植所使,植召仲達責問而不告列’。推論情狀,分歧之理不成清楚,不得同之常獄,有所降減,計同仲達處植極刑。植親帥城眾,附從王化,依律上議,乞賜裁處。”忠矯詔曰:“凶謀既爾,罪不當恕;雖有歸化之誠,無容上議,亦不須待秋分。”八月,己亥,植與郭祚及都水使者杜陵韋俊皆賜死。俊,祚之婚家也。忠又欲殺高陽王雍,崔光剛強不從,乃免雍官,以王還第。朝野冤憤,莫不切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