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_第389章 (3)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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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川王宏妾弟吳法壽殺人而匿於宏府中,上敕宏出之,本日伏辜。南司奏免宏官,上注曰:“愛宏者兄弟私親,免宏者王者正法。所奏可。”蒲月,戊寅,司徒、驃騎大將軍、揚州刺史臨川王宏免。

普惠又以魏主好遊騁苑囿,不親視朝,過崇佛法,郊廟之事多委有司,上疏切諫,覺得:“殖不思之冥業,損巨費於生民,減祿削力,近供無事之僧,崇飾雲殿,遠邀已然之報,昧爽之臣頓首於外,玄寂之眾遨遊於內,衍禮忤時,人靈未穆。愚謂修朝夕之因,求礻氏劫之果,未若收萬國之歡心以事其親,使天下戰役,災害不生也。伏願淑慎威儀,為萬邦作式,躬致郊廟之虔,親紆朔望之禮,釋奠成均,竭心千畝。量撤僧寺不急之華,還複百官久折之秩。已造者務令繁複速成,未造者統統不複更加。則孝弟能夠通神明,德教能夠光四海,節用愛人,法俗俱賴矣。”尋敕外議釋奠之禮,又自是每月一陛見群臣,皆用普惠之言也。

己酉,魏大赦,改元神龜。

是歲,魏太師雍等奏:“鹽池天藏,資育群生,先朝為之禁限,亦非苟與細民爭利。但利起天池,取用冇法,或豪貴封護,或近民吝守,貧弱遠來,邈然絕望。因置主司,令其裁察,強弱相兼,務令得所。什一之稅,自古有之,所務者遠近齊平,公私兩宜耳。及甄琛啟求罷禁,乃為繞池之民尉保光等私行固護;語其障禁,倍於官司,取與自在,貴賤任口。請依先朝禁之為便。”詔從之。

魏南秦州氐反。遣龍驤將軍崔襲持節諭之。

初,洛陽有漢所立《三字石經》,雖屢經喪亂而初無喪失。及魏馮熙、常伯夫接踵為洛州刺史,毀取以建寶塔精舍,遂大抵頹落,所存者委於榛莽,道俗隨便取之。侍中領國子祭酒崔光請遣官守視,命國子博士李鬱等補其殘破,胡太後許之。會元叉、劉騰反叛,事遂寢。

三月,辛未,魏靈壽武敬公於忠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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