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下詔:“將以是歲四仲月遍行巡狩之禮,太官齎糽、乾肉,內者行張坐臥;所過毋得有所給。俟畢北巡狩之禮,即於土中居洛陽之都。”群公奏言:“天子至孝,新遭文母之喪,色彩未複,飲食損少;今一歲四巡,門路萬裡,春秋尊,非讙、乾肉之所能堪。且無巡狩,須闋大服,以安聖體。”莽從之,要期以天鳳七年巡狩;厥來歲,即土當中,遣太傅平晏、大司空王邑之洛陽營相宅兆,圖起宗廟、社稷、郊兆雲。
夏,四月,隕霜殺草木,海瀕尤甚。六月,黃霧四塞。秋,七月,大風拔樹,飛北闕直城門屋瓦。雨雹,殺牛羊。
天鳳元年甲戌,公元一四年春,正月,赦天下。
匈奴烏珠留單於死,用事大臣右骨都侯須卜當,即王昭君女伊墨居次雲之婿也。雲常欲與中國和親,又素與於粟置支侯鹹厚善,見鹹前後為莽所拜,故遂立鹹為烏累若韑單於。烏累單於鹹立,以弟輿為左穀蠡王。烏珠留單於子蘇屠胡本為左賢王,後更謂之護於,欲傳以國。鹹怨烏珠留單於貶己號,乃貶護於為左屠耆王。
始建國四年壬申,公元一二年春,仲春,赦天下。
三月,壬申晦,日有食之。大赦天下。以災異策大司馬逯並就侯氏朝位,太傅平晏勿領尚書事。以利苗男訢為大司馬。莽即真,尤備大臣,抑奪下權,朝臣有言其不對者,輒拔擢。孔仁、趙博、費興等以敢擊大臣,故見信賴,擇名官而居之。國將哀章頗不清,莽為選置和叔,敕曰:“不但保國將閨門,當保支屬在西州者。”諸公皆輕賤,而章尤甚。
莽複申下金、銀、龜、貝之貨,頗增減其賈直,而罷大、小錢,改作貨布、貨幣二品並行。又以大錢行久,罷之恐民挾不止,乃令民且獨行大錢;儘六年,毋得複挾大錢矣。每壹易錢,民用破業而大陷刑。
莽性躁擾,不能有為,每有所興造,動欲慕古,不度時宜,軌製又不定;吏緣為奸,天下謷謷,陷刑者眾。莽知民愁怨,乃下詔:“諸食王田,皆得賣之,勿拘以法。犯私買賣庶人者,且統統勿治。”然它政悖亂,科罰深切,賦斂重數,如同故焉。
西域諸國以莽積失恩信,焉耆先叛,殺都護但欽;西域遂崩潰。